CHI-2018 — Page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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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與研究項目,舉辦香港環節。這些活動為參與的司法管轄區提供能力建設機會,並建立 司法和法律專家網絡,促進“一帶一路”沿線以至其他地區經濟體的合作。

此外,律政司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經濟委員會轄下的“加強經濟法 律基建主席之友小組”,並支持亞太經合組織各項能力建設措施,包括有關網上爭議解決 的工作計劃。舉例來說,律政司在三月於巴布亞新幾內亞舉辦“在爭議解決及電子協議管 理(特別是網上爭議解決)中使用現代科技”工作坊;在七月協助印尼舉辦全國性的網上爭 議解決能力建設工作坊;以及在八月亞太經合組織經濟委員會於巴布亞新幾內亞舉行全 體會議期間,為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舉辦網上爭議解決的政策討論活動。

培養人才

在協助培養法律專業人才方面,律政司為年輕法律專業人士提供實習和工作機會,並且 讓資歷較淺的大律師參與法庭檢控工作。律政司又聯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舉辦一年兩次 的聯合培訓計劃,培訓年輕律師在裁判法院執行檢控工作。

法律樞紐

為配合政策目標,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政府 會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提供地方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 律政司設於前中區政府合署的辦公室,該地段會成為位於香港市中心的法律樞紐。翻新 工程正在進行,約於二零一九年年中起可提供地方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

落實法律改革建議

為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在二零零九年發表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報告書》,七月 四日,律政司把《2018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該條例草案旨在改革刑 事法律程序中不得接納傳聞證據的普通法規則。該規則一直被批評為欠缺靈活,導致一 些有力和可靠的傳聞證據遭豁除。

司法機構

司法制度獨立,是香港特區賴以成功和欣欣向榮的重要因素。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按普 通法法制的基本原則運作,不受制於行政和立法機關。無論糾紛是涉及個人、法人社團 還是政府,法庭都會獨立作出裁決。至於司法人員的薪酬和服務條件事宜,也由獨立的 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 構的首長,由司法機構政務長協助處理司法機構的整體行政職務。

終審法院是香港特區最高的上訴法院,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首,有三名常任法官、四 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和14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終審法院聆訊案件時 會由五名法官主理,通常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來自其他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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