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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公共秩序

找出警隊工作常規或程序中引致或可能引致須匯報投訴的缺失或不足之處,並 相應提出建議:

向警務處處長及/或行政長官就須匯報投訴提供意見及/或建議;以及

加強公眾對監警會職能的認識。

監警會成員及觀察員由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組成,他們分別由行政長官及保安局局長委 任,可出席警方就須匯報投訴而與有關人士進行的會面,以及觀察警方收集證據的工 作,確保調查公平公正。

二零一八年,監警會審核並通過1522宗在年內接獲或過去累積的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 結果,涉及2539項指控,其中79項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警方已向有關人員採取適當行 動。

懲教署

懲教署在監獄管理及協助在囚人士更生這兩個主要範疇,為成年和年輕在囚人士推行多 項懲教計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懲教署有6551名職員,管理28所不同保安級別的懲教設施,照料 8-181名在囚人士及1412名獲釋而接受監管的人士。被判監禁的罪犯會按性別、年齡和 保安類別劃分,然後送往懲教院所服刑。不同性別的成年及年輕在囚人士,會送到不同 懲教院所。年齡介乎14至20歲的年輕罪犯可送往教導所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計劃專為 14至24歲的男性罪犯而設。吸毒者如被裁定干犯可判監禁的罪行,可送往戒毒所接受治 療。

所有在囚人士的起居飲食均獲適當照顧,膳食按規定的營養價值表釐定,並因應他們的 健康狀況、宗教信仰和飲食需要作出安排。被定罪的成年人須每星期工作六天,經醫生 證明健康欠佳者除外。懲教院所會根據他們的健康狀況、保安類別、個人經歷和所餘刑 期等因素,分派他們到不同崗位工作。懲教署向他們發放工資,以鼓勵他們建立良好的 工作習慣及學習職業技能。他們可用賺得的工資購買懲教署批准的小賣物品。此外,他 們可收看電視節目、閱讀報章和借閱書籍,也可與外界通信、接受親友探訪,以及參與 宗教活動。

懲教設施

懲教署轄下有28所懲教設施,其中九所為成年男性在囚人士而設,兩所為成年女性在囚 人士而設。為14至24歲的年輕男性而設的有一所懲教院所、一所勞教中心、一所教導所 及兩所更生中心。年齡介乎14至20歲的年輕女性則收納於一所懲教院所及兩所更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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