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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環境

為確保公眾廢物處置服務不會間斷,政府有必要擴建三個堆填區。由於運作中的堆填區 有兩個擴建,所提供的堆填空間預計可以應付全港的廢物處置需要至二零二零年代後 期。環保署正進行詳細研究,探討如何把餘下一個堆填區的使用年期延長至二零三零年 代中期。

本港有13個已修復的堆填區,部分已發展並開放給公眾使用。政府推出活化已修復堆填 區資助計劃,為在已修復堆填區發展康樂設施及其他具創意用途的項目提供資助。二零 一八年,當局原則上批准一家非牟利機構進行活化將軍澳第一期堆填區的建議。

已規劃的基建設施

香港需要既先進又符合成本效益的設施,來處理大量不能循環再造的廢物,以及減少棄 置於堆填區的廢物。首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將設於近石鼓洲的人工島上,並會以先進焚 化科技作為核心技術,把廢物體積縮小九成,並轉廢為能,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該 設施的設計及建造工作已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展開,預計在二零二四年啟用,每天可處 理3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此外,政府亦計劃發展一個包括五至六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 的網絡,採用生物技術,把已在源頭分類的廚餘轉化為有用資源,例如生物氣,而堆肥 則屬副產品。本港首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位於北大嶼山小蠔灣,已於二零一八年啓用, 每天可處理200公噸廚餘。政府亦正研究利用現有污水處理廠進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 化”技術。首個試驗計劃會於二零一九年在大埔污水處理廠推行,預計每日可處理約 50公噸廚餘。

雖然本港有這些高科技設施,但並不表示無須從源頭減廢或把剩餘的廢物運往堆填區棄

置。

化學廢物、醫療廢物和特殊廢物

化學廢物及醫療廢物在送往持牌處理設施處置前,必須妥為包裝、標識和貯存。現有的 運載記錄制度,有助追查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程序。由政府承辦商營運的青衣化學 廢物處理中心在二零一八年每日平均處理38.5公噸化學廢物和7.1公噸醫療廢物,使用者 須支付部分處理費用。

政府政策是盡量把低放射性廢物退回原來的供應商,因此只有部分需運往低放射性廢物 貯存設施長期貯存。該設施位於小鴉洲(大嶼山西南一個無人居住的島嶼),專為安全貯 存低放射性廢物而設,符合嚴格的國際標準。

污泥處理設施T•Park[源・區]位於屯門曾咀,採用先進技術,每天可處理高達2 000公噸 由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T·Park[源・區]設有轉廢為能設施,把污泥焚化所產生的熱能 轉化為電力並將剩餘電力輸出至公眾電網。二零一七年,該設施處理386208公噸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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