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金融財務
金管局是政府架構的一部分,但按講求問責及公開透明的原則,以高度自主的方式運 作,並可以按有別於公務員聘用條款聘請職員,從而吸引具備適當經驗與專門知識的 人才。金管局須向財政司司長負責,財政司司長掌有外匯基金的控制權,並會就有關事 宜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和接受存款公司諮詢委員會都是根據《銀行業條例》成立,負責就政 策事宜提供意見。這兩個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來自銀行業及其他專業。
金管局致力使香港的監管制度完全符合國際標準,目標是訂立審慎的監管制度,一方面維 持銀行體系的穩定與有效運作,另一方面則提供適當空間,讓認可機構靈活作出商業決定。
近期發展
儘管英國“脫歐”和美國總統大選等政治事件令全球市場出現波動和變數,香港銀行業在 二零一六年仍然維持穩健。零售銀行的資產質素與過往比較仍處於健康水平,認可機構 的流動資產比率遠高於最低監管要求。本地註冊認可機構的資本仍然雄厚。
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認可機構的存款總額升至117,272億元,批出的貸款及墊款總額則 增至80,234億元,較一年前分別上升9.1%和6.5%。認可機構的資產總額也增加7.7%,達 206,540億元。
認可機構統計數字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認可機構(家)
203
199
195
包括:持牌銀行
159
157
156
有限制牌照銀行
21
24
22
接受存款公司
23
18
17
認可機構的本地分行(家)
1 384
1 370
1 289
存款總額(十億元)
10,073.1
10,749.7
11,727.2
貸款及墊款總額(十億元)
7,276.3
7,534.5
8,023.4
資產總額(十億元)
18,441.5
19,181.1
20,654.0
金管局繼續密切留意認可機構的物業按揭貸款業務,由二零零九年至今推出七輪逆周期 宏觀審慎監管措施,確保認可機構能抵禦衝擊,應付在物業市場一旦下挫時受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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