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9
【第十三章:規劃、土地和基建)
附錄
6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
大約面積
類別
(平方公里)
百分比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6
2.3
包括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 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5
3.2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7
工業邨
3
品品
0.6
0.3
貨倉和露天貯物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休憩用地
16
1.4
1013
26
2.3
25
2.3
22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運輸
道路
鐵路
機場
41
1313
3.7
0.3
13
1.2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22
∞∞ 72
8
8
17
6628
0.7
0.7
1.5
2.0
51 17
4.6
1.5
農業
農地
魚塘/基圍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77
24.9
灌叢
262
23.6
草地
192
17.3
紅樹林/沼澤
5
0.4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2-4
0.2
1
0.1
0.4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計
25
2.3
5
0.4
1 111
100.0
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的紅樹林和沼 澤。
註:有關的土地用途數據已根據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及二零一七年一月的衛星圖像(版權持有者: ©AIRBUS DS (2016, 2017)),截至 二零一六年年底由規劃署內部調查所得的資料,以及各政府部門的其他相關資料而更新。由於部分土地用途分類的定義和 方法不時更新,所以年內的數字未必能與往年直接比較。
資料來源:規劃署
(如有查詢,請致電22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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