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環境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能源局在二零零八年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中央人民政府支持中 國廣東核電公司在原有協議基礎上與香港續簽供電協議,為期20年。二零零九年,香港 特區政府批准中電把大亞灣核電站供電合約的年期,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起延長 20年,供電量將不低於現有水平。
自二零一四年起,中電以臨時性質從大亞灣核電站額外輸入10%核電,有關安排至二零 一八年為止。中電現時使用“香港支線”輸入來自內地“西氣東輸”二線管道的天然氣。
位於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站第一期發電量為1200兆瓦,中電擁有其中最多一半的使用 權。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發電廠和大亞灣核電站,在非用電高峯時段會發電至從化的抽 水蓄能電站儲電,而抽水蓄能電站則會在用電高峯時段提供水力發電,以應付本港的電 力需求。
《電力條例》附有多條規例,就電業承辦商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和合資格人士的註冊、 電力線路安全、家居電氣產品安全和防止供電電纜遭受第三者損壞等事宜作出規管。
其他燃料
住宅和工商業使用的氣體燃料,以煤氣和石油氣為主。差不多所有的士和超過七成公共 小巴都使用石油氣,至於天然氣,則用於發電和生產煤氣。本港約有186萬個使用煤氣及 43萬個使用石油氣的住宅及工商業用戶。二零一六年,以熱值計算,煤氣及石油氣分別 佔這類用戶氣體燃料用量的87.7%及12.3%。
位於大埔和馬頭角的煤氣生產廠房,每日產量分別為1000萬立方米及260萬立方米,煤 氣經總長約3600公里的管道輸送給用戶。
本港使用的石油氣主要從海路輸入,先儲存於青衣的五個石油氣庫,然後輸送給用戶, 包括67個為石油氣車輛而設的石油氣加氣站。
天然氣經海底管道從內地輸送至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發電廠和南丫島發電廠作發電之 用,並輸送至大埔廠房生產煤氣,以及經地底管道由大埔輸送至馬頭角廠房生產煤氣。
《氣體安全條例》管制氣體燃料的進口、生產、儲存、運輸、供應和使用。所有氣體供應 公司、氣體裝置技工及氣體工程承辦商,都必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 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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