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方針
十六
傳媒、通訊和資訊科技
政府分開規管電視節目服務和網絡傳輸服務。電視節目服務提供者可以租用任何傳輸網 絡來傳送服務而無須自行投資建設傳輸網絡。這有助降低加入市場的門檻,鼓勵競爭。
《廣播條例》按照電視節目服務的特性和普及程度而非傳送方式作出規管。根據條例,電 視節目服務分為四類,分別是本地免費、本地收費,非本地(主要是為亞太區提供的衛星 電視服務)及其他須領牌的電視節目服務(主要是為酒店房間提供的電視服務。聲音廣播 服務則受《電訊條例》及《廣播(雜項條文)條例》規管。
香港採用自由、寬鬆和有利競爭的規管模式,以促進廣播業蓬勃發展。市民可經眾多電 視和電台頻道,收看收聽多元化的節目。
公共廣播
香港電台屬政府部門,是本港的公共廣播機構,提供編輯自主、專業及高質素的電台、 電視及新媒體服務。《香港電台約章》訂明港台享有編輯自主,並臚列港台的公共目的和 使命,以及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局和顧問委員會的關係。
港台營運12條電台頻道,即三條超短波、四條中波及五條數碼聲音廣播頻道。港台每星 期製作約1107小時不同類型的節目,以粵語、英語及普通話廣播。社區參與廣播服務試 驗計劃在年內繼續推行,在港台數碼31台提供每天兩小時的廣播時段。
港台三條數碼地面電視頻道在二零一四年一月開始進行試播。年內,港台製作約1303 小 時的電視節目,在港台數碼頻道及兩個免費電視台和收費電視頻道播放。港台的數碼地 面電視網絡覆蓋範圍已擴展至全港約75%人口。港台正在分階段興建22個輔助發射站, 以便將覆蓋範圍擴大至約99%人口,與其他商營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機構的覆蓋範圍看齊。
為配合政府的教育政策,港台除製作20.8小時全新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和學前教育節目 外,還經互動學習平台TVonline提供教育資訊。港台亦就公眾關注的活動(例如每年的國 慶升旗禮及酒會、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及法律年度開啓典禮)提供拍攝及技術支援, 並為本地和海外廣播機構提供影音信號。
港台網站每天的平均瀏覽頁次達480萬。港台繼續在新興媒體平台拓展多媒體服務,包括 提供多個流動應用程式(即“RTHK Cube”、“RTHK Mine”、“RTHK On'the Go”和“RTHK Screen”),以切合市民的不同需要。
二零一五年,港台推出新聞流動應用程式 RTHK News,以及由電視部、電台部和新媒體組 合力籌劃的跨媒體項目《12音樂門·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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