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5 — Page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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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環境

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政府在環境方面的支出預計為164億元,約佔整體公共開支的 3.5% •

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負責推動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委員會設有可持 續發展基金,資助有助市民更加認識可持續發展概念或實踐可持續發展措施的項目。自 二零零三年以來,基金共批准了63個項目,撥款總額超過6,300萬元,當中56個項目已經 完成。

政府通過可持續發展評估制度,把可持續發展因素納入決策過程之中。該制度由可持續 發展科負責推行。各決策局和部門須就屬於其範疇的主要措施及重大計劃進行可持續發 展評估,並在提交政策委員會和行政會議的文件中,闡述有關措施及計劃在可持續發展 方面的影響。

環保意識

環保署與政府委任的環境運動委員會緊密合作,通過推行運動和舉辦社區活動,推廣廢 物減量及回收、節約能源和其他環保措施,以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環保署設有環境資 源及教育中心,方便公眾取閱環保資訊。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本地非牟利機構推行 教育、研究和其他與環保及自然保育有關的項目,藉以鼓勵市民通過改變個人行為及生 活方式來保護環境,並促進可持續發展。

跨境合作

環境污染跨越地域,故粵港澳三地一直攜手合作,處理環境問題。二零一四年,粵港澳 三方簽署《粤港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合作協議書》,首次開展一項有關區域性空氣質 素的研究,以了解微細懸浮粒子(PM25)污染的特徵,這項研究將有助制定適當和有效的政 策,以解決珠三角地區的PM2s污染問題。這項合作研究預計於二零一七年完成。三方亦 優化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把監測站的數目由16個增加至23個,當中已計及首次納入區域 空氣監測網絡的澳門監測站。監測網絡的監測結果顯示,近年區內大多數空氣污染物的 年均濃度水平顯著下降。二零零六至二零一四年間,區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 懸浮粒子的年均濃度水平分別下降66%、20%和24%。為了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粵港兩 地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確認珠三角地區直至二零二零年的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幅 度。雙方已共同開展中期回顧研究,以總結二零一五年的減排成果及確立二零二零年的 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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