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委員會舉行了六次會議。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立法會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通過決議,訂明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並成立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是決定應否將某份文件或記錄在該 政策所指明的封存期屆滿之前提早公開;其他職能分別是制定實施該政策的指引、考慮 任何人就立法會秘書拒絕向其提供該等文件或記錄提出反對的個案,以及研究任何其他 有關該政策或由該政策引起的事宜。
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委員會因應八項查閱資料要求,批准披露立法機關的 文件及紀錄,另有一宗要求被拒。獲批及被拒查閱資料要求一覽表已上載立法會網站。
內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內務委員會的委員。內務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 午舉行會議,負責處理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並為立法會會議做好準備。內務委員 會還負責決定應否成立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以審議法案、附屬法例和其他根據條 例訂立的文書。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舉行了34次會議,包括三 次與政務司司長討論公眾關注事項的特別會議。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究交付 委員會的法案的整體利弊及原則,以至詳細條文和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定解散法案委員會時,委員會 便會解散。
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了25個法案委員會,而上一年度會期 成立的九個法案委員會於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內繼續運作。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了28個小組委員會,研究34項附屬法 例及五項由政府提交立法會批准的決議案。
其他小組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也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研究政策事宜及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任何其他事 項。內務委員會在上一年度會委任的兩個小組委員會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 繼續運作。立法會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會議上,把議員提交的呈請書交付一個
5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