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及台灣
十六
傳媒、通訊和資訊科技
二零一四年,駐北京辦事處及駐成都、廣東、上海和武漢的四個經濟貿易辦事處舉辦了 多項宣傳香港的活動,包括:駐京辦舉辦的展覽和“哈爾濱・香港周2014”;駐粵經貿辦 與廣東電台合力製作的“粤港同心”系列專題報道;駐上海經貿辦與香港旅遊發展局於上 海合辦的美食藝術展;駐成都經貿辦舉辦的“重慶·香港周2014”和分別在成都及重慶舉 辦的香港樂團音樂會:以及駐武漢經貿辦在武漢舉行的展覽。
駐京辦和駐內地經貿辦又舉辦研討會及安排香港商界代表團和機構到內地不同地方訪 問。各個駐內地辦事處的投資推廣組與有意在港投資的內地企業保持密切聯繫,協助他 們來港開設業務。
二零一四年,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繼續與台灣各界及各縣市建立聯繫,促進兩地的 經貿和文化交流、推廣香港及協助台灣企業來港開設業務。經貿文辦舉辦的活動包括“香 港周2014”內連串大型藝術表演及展覽。
政府網頁
政府致力推行公開、具透明度和向市民負責的政策。各決策局和部門都設有中英文網 頁,經互聯網發布有關各項政策、服務和工作的信息,以及與市民連繫。“香港政府一站 通”(www.gov.hk)為一站式入門網站,可連結各決策局和部門的網頁,包括就特別活動和 項目設立的專題網頁。市民可隨時隨地透過這入門網站或其個人化介面“我的政府一站 通"查閱政府資訊和使用各類電子服務。不少決策局和部門也利用公眾常用的網上社交媒 體(例如 Facebook、YouTube)及網誌等,與相關界別和市民溝通。
《公開資料守則》
作為一個公開、問責的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承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向公眾提供資 料。《公開資料守則》列明市民可索閱的政府資料類別,以及決策局和部門可基於什麼理 由拒絕公開資料。市民如認為任何決策局或部門沒有遵行守則的規定,可向申訴專員投 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是獨立法定機構,於二零一二年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成立,由十 名來自社會各界的非官方人士及兩名公職人員組成。通訊局接替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 管理局,成為單一規管機構,根據《廣播條例》、《電訊條例》、《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廣 播(雜項條文)條例》和《商品說明條例》規管香港的廣播業和電訊業。該局也是《非應邀電 子訊息條例》的執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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