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4 — Page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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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社署為殘疾人士提供日間和住宿暫顧服務,又為學前殘疾兒童提供暫託幼兒服務,並設 有家長/親屬資源中心。此外,社署設有殘疾人士社交及康樂中心,鼓勵殘疾人士參與 社區消閒活動。

醫務社會服務

派駐公立醫院及部分專科診所的醫務社會工作者,為有福利需要的病人及/或其家屬提 供援助及服務,以助病人康復並重新融入社會。社署的醫務社會工作者在年內共處理約 178703宗個案。

違法者服務

社署執行多項法定職責並提供社區支援及住宿服務,以助違法者重新融入社會,成為奉 公守法的市民。

年內,社署為4037名違法者提供感化服務,並安排2437名被判處社會服務令的違法者 在監管下從事無薪社區工作。感化主任負責評估違法者是否適合接受感化及/或社會服 務令,然後向法庭匯報,並監督受感化者及被判處社會服務令者。感化主任亦為長期服 刑和申請減刑的囚犯撰寫報告,供有關方面考慮應否提早釋放該囚犯。

年內,社署繼續以先導形式,為21歲以下被定罪而正接受感化的青少年吸毒違法者提供 更聚焦、有系統和深入的治療計劃。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提供388個宿位,為青少年違法者和有行為及/或家庭問題的兒童及 青少年,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及品格方面的訓練。

懲教署和社署一同成立的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就14至25歲以下違法者的判刑選 擇,向法庭提供專業意見。兩署又合力推行監管釋囚計劃,年內協助了776名更生人士改 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此外,社署也資助一個非政府機構為更生人士提供住宿和支援 服務。

青少年服務

青少年福利服務的宗旨,是通過一系列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服務,協 助培育年齡介乎6至24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成為成熟、有責任感和對社會有貢獻的市民。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截至年底,本港共有138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以中心為本的服務、外展服務及學 校社工服務,照顧青少年的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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