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社會福利
政府一直致力協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及家庭。
多年來,香港的福利服務一直穩步發展,
不斷擴闊範圍,加強深度。
政府用於社會福利的經常開支總額, 在過去十年間約增加六成。
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定社會福利政策,並監察社會福利署落實有關政策的情況。在制定 福利政策方面,政府會徵詢下列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安老事務委員 會、康復諮詢委員會和婦女事務委員會。
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社署的經常開支總額為510億元,其中361億元(70.8%)用經濟援 助金,109億元(21.4%)是給予非政府機構的經常資助金,12億元(2.3%)是其他福利服務的 開支,其餘28億元(5.5%)是部門開支。
主要的社會福利措施
紓困措施
為幫助有需要的人士,社署在八月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標準金 額,以及向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津貼。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的《施政報告》宣布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發放有關津貼旨 在紓緩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在職家庭(特別是有兒童的家庭)的經濟負擔,以及鼓勵自 力更生和促進向上流動。政府預計,有關計劃可在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後的15 至18個月內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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