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4 — Page 198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食物安全、 環境衛生和漁農業

本港禁止散養雞、鴨、鵝、鴿、鵪鶉及其他家禽,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賽鴿擁 有人必須持有展覽牌照。寵物雀鳥商必須向衛生當局提交官方動物衛生證明書或發票等 證明文件,顯示雀鳥的來源地或雀鳥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來歷不明的雀鳥,一概不得 售賣。此外,雀鳥商販須登記每宗交易的資料和更新管有雀鳥數目的記錄。

另一方面,公眾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內所有活家禽必須在每晚八時前屠宰。有關處所 不得在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五時存留活家禽。活家禽零售商必須確保在零售點工作的員 工穿着保護衣物;一旦發現家禽死亡,必須立即通知食環署;處所內不得存放過量活家 禽,而禽籠須加裝透明膠板,避免顧客與家禽直接接觸。

為有效監察禽流感,政府定期從家禽農場及家禽批發和零售市場,收集健康、患病或已 死亡禽鳥的樣本進行測試;另外又從休憩公園和寵物店飼養的雀鳥,以及在濕地和其他 地方的野鳥收集樣本進行測試。政府亦提供全日24小時接收患病或已死野鳥的服務。二 零一四年,漁護署收集了約11200隻野鳥屍體,所有樣本均對禽流感測試呈陰性反應。

其他禽流感預防措施包括:(一)在活家禽零售點收集糞便及食水樣本,進行禽流感病毒 測試:(二)定期巡查活家禽零售點,確保零售商遵守防控禽流感的特定牌照或租約條 件;(三)每日用消毒劑清洗食環署轄下街市的公用地方三次;(四)售賣活家禽的檔戶須在 每日收市後清洗攤檔,然後再由食環署承辦商徹底清洗及消毒;(五)保持街市攤檔通風 系統清潔;以及(六)定期巡查有野鳥聚集的公眾地方和清洗及消毒有關地點,並對在公 眾地方餵飼野鳥的人士嚴厲執法。

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起,食物安全中心從每批次內地進口活禽中抽取30隻家禽的拭 子樣本,透過禽流感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測試,檢測家禽是否帶有甲型流感病毒,包括 H5及H7禽流感。二零一四年,食物安全中心從進口的活家禽中抽取了21321個樣本進行 禽流感測試。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食環署引入了H7禽流感血清學測試,加強對禽 流感的監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政府證實在一批進口活雞中,發現對H7禽流感PCR測試呈陽 性反應的樣本。政府按照處理禽流感的應變方案,關閉家禽批發市場,並銷毀約22604 隻禽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政府再在一批進口活雞中,發現對H7禽流感PCR測試呈陽性 反應的樣本。政府根據應變方案,關閉家禽批發市場,並銷毀約19000隻禽鳥。

這兩宗事件顯示禽流感檢測系統發揮了預期作用,減低受禽流感感染的禽鳥進入零售市 場的風險。

150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