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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環境衛生和漁農業
本港禁止散養雞、鴨、鵝、鴿、鵪鶉及其他家禽,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賽鴿擁 有人必須持有展覽牌照。寵物雀鳥商必須向衛生當局提交官方動物衛生證明書或發票等 證明文件,顯示雀鳥的來源地或雀鳥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來歷不明的雀鳥,一概不得 售賣。此外,雀鳥商販須登記每宗交易的資料和更新管有雀鳥數目的記錄。
另一方面,公眾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內所有活家禽必須在每晚八時前屠宰。有關處所 不得在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五時存留活家禽。活家禽零售商必須確保在零售點工作的員 工穿着保護衣物;一旦發現家禽死亡,必須立即通知食環署;處所內不得存放過量活家 禽,而禽籠須加裝透明膠板,避免顧客與家禽直接接觸。
為有效監察禽流感,政府定期從家禽農場及家禽批發和零售市場,收集健康、患病或已 死亡禽鳥的樣本進行測試;另外又從休憩公園和寵物店飼養的雀鳥,以及在濕地和其他 地方的野鳥收集樣本進行測試。政府亦提供全日24小時接收患病或已死野鳥的服務。二 零一四年,漁護署收集了約11200隻野鳥屍體,所有樣本均對禽流感測試呈陰性反應。
其他禽流感預防措施包括:(一)在活家禽零售點收集糞便及食水樣本,進行禽流感病毒 測試:(二)定期巡查活家禽零售點,確保零售商遵守防控禽流感的特定牌照或租約條 件;(三)每日用消毒劑清洗食環署轄下街市的公用地方三次;(四)售賣活家禽的檔戶須在 每日收市後清洗攤檔,然後再由食環署承辦商徹底清洗及消毒;(五)保持街市攤檔通風 系統清潔;以及(六)定期巡查有野鳥聚集的公眾地方和清洗及消毒有關地點,並對在公 眾地方餵飼野鳥的人士嚴厲執法。
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起,食物安全中心從每批次內地進口活禽中抽取30隻家禽的拭 子樣本,透過禽流感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測試,檢測家禽是否帶有甲型流感病毒,包括 H5及H7禽流感。二零一四年,食物安全中心從進口的活家禽中抽取了21321個樣本進行 禽流感測試。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食環署引入了H7禽流感血清學測試,加強對禽 流感的監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政府證實在一批進口活雞中,發現對H7禽流感PCR測試呈陽 性反應的樣本。政府按照處理禽流感的應變方案,關閉家禽批發市場,並銷毀約22604 隻禽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政府再在一批進口活雞中,發現對H7禽流感PCR測試呈陽性 反應的樣本。政府根據應變方案,關閉家禽批發市場,並銷毀約19000隻禽鳥。
這兩宗事件顯示禽流感檢測系統發揮了預期作用,減低受禽流感感染的禽鳥進入零售市 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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