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4 — Page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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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組織部長級會議。年內,香港與亞太經合組織其他20個成員的貿易,約佔本港外貿總值 的83%。

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屬非政府區域論壇,透過研究和討論政策事宜,推動太平洋區域的 貿易投資活動和經濟發展。參與者包括政府官員、商界領袖和學者。太平洋經濟合作香 港委員會負責就香港參與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的事務提供意見和統籌有關工作,並積極 參與該議會的活動。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

香港參與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屬下貿易委員會和金融市場委員會的工作。這兩個委員會 是探討國際貿易及金融服務政策的重要平台。

區域及雙邊貿易協定

為了讓香港的貨物和服務以更有利條件進入海外市場,政府繼續為香港爭取有利、符合 世貿組織規例並有助多邊貿易自由化的自由貿易協定。香港與智利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生效;香港與東盟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則於七月展開。此外,香 港於年內繼續參與部分世貿組織成員就《服務貿易協定》及《環保貨物協定》展開的談判。 這些協定可促進香港與有關市場的貿易和投資流動,為香港商界創造新機遇,並推動經 濟增長。

與內地的聯繫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經濟貿易發展迅速,帶動了香港貨物及服務貿易的增長。自內地與香港於二零零三 年簽訂《安排》後,雙方簽訂了十份補-

協議,不斷擴闊《安排》的涵蓋範疇和深化多個服 務領域的開放措施。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雙方在《安排》的框架下,簽署《關於內地在廣 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根據《協議》,內地在廣東對香港服務業開放 153個服務貿易分部門,按世貿組織分類,佔全部服務貿易分部門的95.6%。

在《安排》下,內地對所有符合《安排》所定原產地規則的香港產品,實施進口零關稅優 惠。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約有1800項產品訂定了《安排》的原產地規則。

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五”規劃的機遇,特區政府於二零一二年推出一項十億元 的“專項基金”,讓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在內地進一步發展業 務。

促進和保護投資的雙邊協定

為確保海外投資者在香港的投資獲得-

分保障,並讓香港投資者在外地享有同樣保障, 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系簽訂了17份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並分別與巴林和緬甸完成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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