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3 — Page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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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如申請人的財務資源超出上限,但法律援助署署長信納為維護司法公正適宜給予法律援 助,署長可運用酌情權,批准給予法律援助,但申請人必須繳付分擔費。

通過經濟審查的申請人,如申請遭到拒絕,可向法官要求批准給予法律援助。被控或被 裁定觸犯謀殺、叛逆或使用暴力的海盜行為罪行的申請人,不僅可就其審訊或上訴案件 向法官申請法律援助,還可申請豁免經濟審查或繳付分擔費。關於向終審法院上訴的案 件,如法律援助申請被拒絕,申請人可向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司 法常務官出任主席,成員包括一名大律師和一名律師。

下表載列二零一三年有關法援的統計數字:

民事個案

刑事個案

普通計劃

輔助計劃

申請宗數

15 494

197

3 797

批出的法授證書數目

7 239

147

2 785

開支

4.585億元

510萬元

1.097億元

討回的款項

10.565億元

4,950萬元

不適用

法定代表律師

法律援助署署長也根據《法定代表律師條例》,獲委任為法定代表律師。法定代表律師的 主要職責如下:在法律程序中,為年幼或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缺乏自行訴訟能力的人 擔任訴訟監護人或訴訟保護人、以死者遺產代理人身份進行訴訟、擔任法定受託人及司 法受託人,以及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產業受託監管人身分行事。二零一三年,法 定代表律師處理的新個案有229宗。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交的課題,並擬備報告 書。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官、學者、執業律師和社會賢達。委員會自一九八零年成立以 來,已就多方面的課題發表了62份報告書。這些課題包括商業仲裁、售樓說明、監護權 和管養權、傳聞證據、私隱、集體訴訟、慈善組織等。委員會現正研究的一系列課題, 包括性罪行、檔案法、公開資料、由第三方資助仲裁等。

知識產權署署長

知識產權署署長一職根據《知識產權署署長(設立)條例》設立,負責管理知識產權署。 該署轄下設有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四個註冊處。知識產權署就保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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