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二)
談判並簽訂國際協定,例如在獲得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後,讓香港特區政府與 外國談判並簽訂協定;
(三)
為在外地遇事的香港人提供領事保護;以及
(四) 駐港領事機構的相關事宜。
香港特區與內地政府部門的工作關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統籌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部門的聯繫,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 的區域性合作項目,以及統籌管理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運作。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協助促進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部門的交流接觸,並就雙方所 關注的事宜及官員互訪的安排與香港特區政府保持緊密聯繫。
與內地各省市的合作
國家“十二五”規劃的港澳專章特別強調要深化粵港合作和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把
粵港合作進一步提升至國家發展策略層面。
在二零一三年九月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上,雙方同意二零一四年的合作計劃重點, 就是推動兩地率先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加快落實《框架協議》,以及發展南沙、橫琴及 前海三個重點合作區。雙方亦同意加強在金融、專業服務、旅遊、商貿、科技、創意產 業、口岸建設、環保、教育和打擊走私活動等方面的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積極參與南沙、橫琴和前海的發展。
穗港兩地政府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之下成立專責小組,推動落實《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 劃》,並協助南沙當局在香港舉辦推介會,向香港業界簡介發展南沙可帶來的機遇。
在橫琴發展方面,香港特區政府與珠海市政府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之下成立專責小組, 協助港商把握發展橫琴所帶來的商機。
在前海發展方面,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有關在《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 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覆》中公布的22項政策,內地當局已落實其中16項。
年內,香港與深圳亦在各合作範疇取得進展,包括打擊非法水貨活動、優化跨境學童過 關安排、環保、金融、科技創新及跨境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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