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公共秩序
消防處
消防處負責滅火,並在發生火警和其他災禍時,保障生命及財產。該處也提供緊急救護 服務,並制定和執行消防安全政策及措施。消防處轄下有9347名紀律人員和695名文職 人員。除了訓練有素的人員外,消防處亦擁有先進通訊系統和新型消防車輛及裝備。
救火救人
在二零一三年接獲的36 773宗火警召喚中,有11宗屬三級或以上大火。不小心處理燃點 物品或煮食時發生意外是導致火警的主要原因,這類火警有1607宗;因不小心處理或棄 置煙蒂、火柴和蠟燭等燃點物品而導致的火警有1043宗;漏電導致的火警則有767宗。 警鐘誤鳴約佔火警召喚總數的74%,而誤鳴的原因,主要是自動警報系統故障。
消防處亦就不同類別的事故提供救援服務,例如交通意外、船舶失事、有人被困升降機 或被鎖屋內、氣體泄漏、樓房倒塌、水浸、山泥傾瀉、工業意外及意圖跳樓。二零一三 年,消防處共處理31115宗特別服務召喚。
救護服務
二零一三年,救護總區共處理720 179宗召喚,平均每日1973宗。
消防處的救護車隊有輔助醫療人員值勤。所有緊急救護車和急救醫療電單車均配備齊全 的維持生命儀器,例如自動心臟去纖震器,並備有指定藥品,以應付糖尿病、休克、心 臟病、氣促和服食過量藥物等情況。為加強緊急救護服務,市民如因幾種較易識別的傷 病情況(一般流血、骨折脫臼、燒傷、抽搐、中暑及低溫症)而召喚救護車,消防處會在 調派救護車後,透過電話提供簡單的調派後急救指引。調派後急救指引包括簡易急救方 法和節省救援時間的建議,以便傷病者盡快得到救治。
消防處繼續訓練前線消防員成為先遣急救員,以便他們在救護員到場前,為傷病者進行 基本急救。二零一三年,先遣急救員共處理42047宗召喚。
通訊
消防通訊中心全日24小時有人員當值,並配備第三代調派系統,負責調動滅火和救護資 源,及時為市民提供消防和救護服務。通訊中心也負責接收有關火警危險和危險品的投 訴,以及在發生大型緊急事故或嚴重災禍時,為其他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機構提供緊急 協調服務。
消防處的數碼無線電通訊系統,能確保事故現場的無線電通訊快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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