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房屋
屋邨清拆計劃
東頭(一)邨第22座的清拆工程於三月完成,約有850個家庭合共約1700人獲得遷置。 白田邨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十二座的清拆工程預計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完成,有900個家 庭合共約2900人需要遷出,其中880個家庭合共約2800人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底獲得遷
置。
可持續發展的公屋
房委會採取全面的生命周期維修保養策略,使公屋在經濟、社會及環境方面均可穩定持 續發展。房委會在二零零六年展開全方位維修計劃,勘察公屋單位,並即場安排小規模 修葺或改善工程。177個公共屋邨已在計劃的第一個周期進行修葺或改善工程。計劃的第 二個周期在二零一一年開始,房委會於二零一三年在29個屋邨展開勘察工作。
房委會又為建成接近或超過40年的公共屋邨推行全面結構勘察計劃,以確保樓宇安全, 適宜居住,並在經濟效益上值得保留。
房委會持續推行屋邨改善計劃,為租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和居住環境,並推行加建升降機 工程計劃,在屋邨內和行人天橋旁加建升降機,令居民出入更為方便。
房屋編配
二零一三年,房委會向不同類別的申請人編配了約29 200個公屋單位,其中約14500個 是全新單位、約14700個是翻新單位。在這些單位當中,約有70%編配給公屋輪候冊申 請人,19%編配給調遷的現居租戶(包括居住環境擠迫的租戶),約1%編配給受屋邨清拆 計劃影響的家庭,以及約3%編配給初級公務員。其餘獲編配單位的人士,包括受清拆寮 屋和天台構築物影響的人士、受火災、天災和緊急事故影響的人士、社會福利署建議給 予體恤安置的人士,以及其他申請人。
所有申請人均按照他們在公屋輪候冊登記的先後次序和所選擇的地區獲編配公屋,但非 長者的一人申請者除外。對於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公屋單位會按照配額及計分制編 配,申請人獲配公屋的優先次序,取決於申請人在登記時的年齡、已輪候時間,以及是 否公屋居民。所有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並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 業權審核,才可入住公屋。
為加快編配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單位,房委會讓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根據特快公屋 編配計劃,揀選這類單位。二零一三年,約有1800個家庭通過這項計劃獲編配公屋。
房委會也負責安置受政府部門清拆寮屋和天台構築物行動影響,而又符合安置資格的 人士。二零一三年,約有190名受清拆影響的人士獲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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