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發展
二十一
歴史
香港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麋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居民的生命財 產,不過,仍然有很多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一八五一年,香港有人口 32 983人(華人有31463人,佔總人口的95%);一九三一年,人口增至878947人(華人有 859 425人,佔總人口的97.8%)。
香港的華人只求不受干擾,故在港英政府的開明統治下,都能安居樂業。香港漸漸成為 中國移民的聚居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船,在一八六零 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與中國通商,因此不得不順應中國習 慣,在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在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香港也隨之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模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由政府委 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議員在一八五零年委出,至一八八零年才 有華人議員(新加坡出生的律師伍才(又名伍廷芳))。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官守議 員,而首位華人議員(周壽臣爵士)則在一九二六年委出。長期以來,香港總商會和非官 守太平紳士這兩個選舉團體,都有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項安排已在 一九七二年終止。
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數次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肯,稱香港華人佔多數, 難以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舉方 式選出部分成員。衛生局其後在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內地借調官員管理華人,但這種並行的政制從未認真施行。由於罪 案日多,這個制度終於在一八六五年廢除,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取代。同年英廷 大幅修訂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如任何法例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 其限者”,總督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採取自由放任政策,把香港發展為開放營商貿易之 地,一切秉公辦理。
香港開埠以後,公用事業相繼開辦,計有一八六一年成立的香港中華煤氣公司、 一八八五年的山頂纜車公司、一八八九年的香港電燈公司、一九零三年的中華電力公 司、一九零四年的電車公司等。至於九廣鐵路,則在一九一零年建成。自一八五一年 起,香港陸續進行填海工程,較重要的是一九零四年完成的中環填海工程,以及 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九年間進行的灣仔填海工程。現在的遮打道、干諾道和德輔道,都是 在中環填海之後闢建出來的。
一八四七年,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一八七三年,主 要由教會營辦的學校也納入政府補助計劃內。香港華人西醫書院在一八八七年成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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