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2 — Page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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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康體藝術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提供多種體育活動讓學生參與。這項推廣計劃下設七項附屬計劃,分 別是運動教育計劃、簡易運動計劃、外展教練計劃、運動領袖計劃、聯校專項訓練計 劃、運動章別獎勵計劃和運動獎勵計劃。年內舉辦的體育活動約7900項,參加的學生逾 609 000人次

社區體育會計劃

二零一二年,康文署聯同各體育總會推行社區體育會計劃,資助約430個社區體育會舉辦 2252項體育訓練活動,參加者達49027人次。該署也為約520名體育義工舉辦講座和管 理發展課程,協助他們管理社區體育會。

社區體育會延展活動鼓勵社區體育會在非繁忙時段使用康文署場地為區內居民舉辦活 動。年內,各社區體育會舉辦了合共304個延展體育訓練班,參加者共有3547人次。

體育資助計劃

康文署向各體育總會和其他體育機構提供資助,以供推廣和發展體育運動。體育總會可 運用有關資助支付辦事處開支、職員開支和活動經費。二零一二年,康文署撥款約2.5億 元,資助58個體育總會和24個體育機構舉辦共11201項各類體育活動,參加者達744936 人次。最受歡迎的訓練計劃計有青少年足球推廣計劃、香港青少年(男女子)籃球訓練計 劃、青少年武術普及訓練班和新一代乒乓球訓練班。

年內,康文署又通過體育資助計劃,撥款資助各體育總會在本港舉辦本地和國際賽事, 例如世界香港夜光龍醒獅錦標賽2012、第二十二屆亞洲保齡球錦標賽、世界盃馬拉松游 泳賽——香港2012,以及2012國際乒聯青少年巡迴賽——香港青少年公開賽。康文署亦 通過此計劃撥款資助體育總會,以加強香港代表隊的培訓,讓香港運動員可以參加海外 比賽。

“M”品牌支援方案

“M”品牌制度及支援方案旨在推動商界和市民更積極支持本港的體育總會舉辦更多可持 續的大型國際體育活動。年內,共有11項體育活動獲得“M”品牌活動認可及/或資助。

第十二屆全國冬季運動會

二零一二年一月,香港派出27名運動員參加在吉林省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的 四個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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