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2 — Page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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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十九

康體藝術

康文署在公園、遊樂場和路旁廣植灌木、喬木及花卉,以推行政府的綠化政策和美化環 境。該署又舉辦教育和社區活動,加強香港市民對綠化生活環境的意識。

文化藝術

政府的政策是營造有利藝術表達和藝術創作的環境,藉此鼓勵市民自由地全面投入文化

藝術生活。

政府對文化藝術的資助

圖1

在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文化藝術撥款

藝術發展基金

香港演藝學院

8.02% (2.362億元)

0.11% (317萬元)

其他

2.64% (7760萬元)

粵劇發展基金

0.33%(970萬元)

公共圖書館活動

26.6%(7.834億元)

香港藝術發展局

(包括9,650萬元經常開支及

2,610萬元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

4.16%(1,226億元)

九個主要演藝團體

8.97% (2.642€л)

文化遺產、博物館及展覽

18.37%(5.409億元)

公共表演場地及節目

(包括向香港藝術節 提供的資助)

30.8%(9.071億元)

(註:在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政府在文化藝術方面的總撥款開支為29.4億元。)

經常撥款、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及粵劇發展基金

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政府共撥出29.4億元資助藝術團體、藝術教育和推廣,以及支付 相關的行政費用。這筆撥款並不包括基本工程開支。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藝術部分)在 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獲注資15億元成立種子基金,而取得的投資回報則用以資助文化藝 術的長遠發展。當局推出的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每年的資助額約為3,000萬元。計劃下設 具有配對資助元素的“躍進資助”,以及“項目計劃資助”,旨在提升本土藝術家和藝團的 發展能力,以及推動公私營界別合作發展本地藝術。首輪申請選出的18項獲資助計劃於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間推行。

二零一二年,粵劇發展基金批出約850萬元,資助多個粵劇計劃,包括於油麻地戲院、元 朗劇院及沙田大會堂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基金自二零零五年成立以來,共批出5,500 萬元,資助約470個粵劇計劃,並將繼續提供資助,以保存、推廣及發展粵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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