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公共秩序
評估服務
青少年罪犯及有吸食毒品問題的罪犯經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罪行後,可被還押羈留不超過 三星期,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進入不同種類的懲教設施,包括為14至20歲的青少年而設 的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戒毒所;為21至24歲的青年男性罪犯而設的勞教中 心,以及為21歲或以上有吸食毒品問題的罪犯而設的戒毒所。
二零一二年,懲教署轄下的更生事務組向法庭提交3632份判前評估報告,共有706名男 性罪犯和87名女性罪犯被評定適合進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或勞教中心,另有1 274名男性 罪犯及360名女性罪犯適合進入戒毒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負責就14至24歲年輕男 性還押羈留人士和14至20歲年輕女性還押羈留人士,向裁判官和法官建議最合適的更生 計劃。二零一二年,法庭轉介了179宗個案予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作評估。
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教導所為年輕在囚人士提供羈留期由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懲教訓練,包括半日學科教育 和半日職業訓練,又透過童軍訓練和外展訓練活動,讓他們接受個性發展鍛鍊。這些青 少年在囚人士獲釋後須從事正當職業、入學就讀或接受職業訓練,並須接受為期三年的
法定釋後監管。
勞教中心計劃的對象是14至20歲的少年男性和21至24歲的青年男性在囚人士。前者的羈 留期為一至六個月,後者為三至十二個月。該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苦訓練、辛勤工作 和起居有序。這些青少年在囚人士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更生中心為法庭提供一個判刑選擇,處理須參與短期留宿更生計劃的14至20歲年輕在囚 人士。他們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教育
未滿21歲的青少年在囚人士須接受學科教育,由合資格的教師授課。懲教署會鼓勵他 們參加本地及海外的公開考試。有意進修的在囚人士可以向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 在囚人士教育資助基金及關顧更生人士基金申請資助。這些基金全部以慈善捐款成
立。
職業訓練
為幫助年輕在囚人士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懲教署設有半日制職業訓練課 程,為未滿21歲的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訓練,讓他們學習就業技能,考取認可資格,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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