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2 — Page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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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環境

天然氣從內地經海底管道運送至龍鼓灘、青山和南丫島發電廠作發電之用,並運送至大 埔廠房生產煤氣。內地及香港的能源企業合建的西氣東輸二線香港支線已在二零一二年 年底竣工。香港可通過增加使用清潔能源和減少發電廠的排放量,令空氣質素改善。

《氣體安全條例》管制氣體燃料的進口、生產、儲存、運輸、供應和使用。所有氣體供應 公司、氣體裝置技工及氣體工程承辦商,都必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註 冊

電力供應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供電給香港島及鄰近的鴨脷洲和南丫島: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則供電給 九龍和新界,包括大嶼山和多個離島。兩家電力公司供應的電力是50赫茲交流電,供電 電壓是220伏特單相及380伏特三相。

兩家電力公司都是私營,由投資者擁有。政府通過互相同意的管制計劃協議,規管這兩 家公司。協議規定電力公司須就發展計劃的某些方面,包括預測的基本電費水平,向政 府申請批准。協議沒有授予兩家公司任何專有權利,也沒有給予專營權。此外,協議並 沒有指定任何一家公司的供電地區,也不禁止新的供電商進入市場。現時的協議為期十 年,到二零一八年屆滿。政府可在考慮當時的市場情況後,選擇把協議續期五年,即直 至二零二三年為止。

電力公司的准許回報率為公司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9.99%。為鼓勵環保,准許回報率也和 電力公司的排放表現掛鈎。上述協議確保市民可繼續享用穩定、安全、高效率而價格合 理的電力供應。現行的協議將於二零一八年屆滿。根據協議,政府對供電規管框架實施 任何更改前,將考慮所有相關的因素,包括是否有新的可靠而環保的供電來源、安全、 可靠性、效益以及是否符合社會在環境和經濟方面的需要等。政府將於二零一六年前與 電力公司商討市場是否已準備妥當、電力供應規管框架後或有的改變和過渡等問題。

港燈南丫島發電廠現時的總發電量是3756兆瓦。青山發電有限公司利用龍鼓灘發電廠 (2500兆瓦)、青山發電廠(4108兆瓦)及竹篙灣發電廠(300兆瓦)向中電提供電力。

中電與港燈各自擁有輸配電網。兩個電網由跨海電纜連接。聯網系統除可提供緊急電力 支援外,還可讓兩家電力公司合用部分發電儲備。聯網電纜目前的總輸電量為720兆伏 安。

中電的輸電系統也和廣東省的電網相連,使中電可向廣東省輸出電力,也可從廣東省輸 入電力。中電售予廣東省的電力來自現有的備用發電容量,並受到該公司與香港特區政 府簽訂的協議所規管。根據協議,中電用戶享有優先獲供電的權利和八成售電利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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