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2 — Page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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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就業援助計劃

社署透過多項計劃,為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領取綜援的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提供 切合個人需要的就業援助,幫助他們尋找工作,自力更生。這些計劃包括:

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為年齡介乎15至59歲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提供一般和深入 的就業援助服務,協助他們投身全職工作,自力更生。截至年底,共有121 507名綜 援受助人參加這項計劃。

走出我天地計劃——為年齡介乎15至29歲健全的年青失業綜援受助人提供激勵性與 紀律訓練,協助他們重投工作行列。截至年底,共有1960名綜援受助人參加這項計 劃。

欣曉計劃 ·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並領取綜援的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 者就業,使他們能自力更生。截至年底,共有26162名綜援受助人參加這項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就長者及嚴重殘疾人士的特別需要提供現金津貼。申請人無須供款。這 項計劃現時包括普通高齡津貼、高額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和高額傷殘津貼。截至年 底,共有668 161人領取公共福利金。年內,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開支總額為103.5億元, 較上一年增加8.6%

意外賠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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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因暴力罪行或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而受傷的人士或 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二零一二年, 計劃共發放486萬元援助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旨在為道路交通意外中受傷人士或其 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而無論有關交通 意外責任誰屬,他們都可獲得援助。年內,計劃共發放1.885億元援助金。

緊急救濟

社署為天災或其他災禍的災民提供膳食(或以現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品,並從緊急救 援基金撥出補助金,發放給合資格災民或死者的受養人。年內,社署為14宗災禍事件的 503名災民提供緊急救濟。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審理不服社署就綜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事宜所作決 定的上訴個案。二零一二年,委員會共裁決367宗上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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