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政制和行政
功能界別選舉候選人,除要符合適用於地方選區選舉有關年齡和居港年期的規定 外,還須是名列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登記選民,並已登記為有關功能界別的選民或與該 界別有密切聯繫。鑑於外國國民在香港貢獻良多,而香港又是國際城市,加上須符合 《基本法》有關條文的規定,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即使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 也可在指定的12個功能界別中參選(即上文編號3、6、7、10、11、14、15、 16、18、20、21、23 的功能界別)。
第五屆立法會將新增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該界別設有五個議席,會以整個香 港特區為單一選區按名單比例代表制產生。候選人須為民選區議員,並且須由不少於 15 名其他民選區議員提名。任何地方選區的登記選民,只要不是其他功能界別的登 記選民,均可在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投票。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舉行,超過152萬名已登記選民在投 票日投票,投票率為45.2%。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舉行
行政長官選舉制度
。
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任期至二零一二年一月的選舉委
員會由四個界別的38個界別分組共 800 名委員組成。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選舉委員會進行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並宣布曾蔭權 在選舉中當選。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依照《基本法》的有關
規定,根據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曾蔭權為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由二零 零七年七月一日開始。
由二零一二年二月起,選舉委員會的議席會增至1 200席,包括:
35 個界別分組的 1 034 名註二委員,由選舉產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界別分組的 106 名註二當然委員 (即香港 地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立法會議員);以及
宗教界界別分組的60名委員,由六個指定團體提名代表產生。
二零一一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舉行,新一屆選 舉委員會的任期由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開始。該委員會將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選出第四任行政長官,任期由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開始。
註二 由於要到二零一二年十月第五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後,立法會議席數目才會由60席增加至70席,為填補
該 10 席的差額,會暫時在選舉委員會第4界別設立10個“特別委員”議席,直至立法會議席在二零一二 年十月增加至 70 席為止。因此,在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九月,選舉委員會中有1044 名委員是由35 個界 別分組選舉產生,當然委員的議席數目則為96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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