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177
社署為殘疾人士提供短暫住宿服務,又為學前殘疾兒童提供暫託幼兒服務,並設 立了六個家長/親屬資源中心。此外,社署為殘疾人士設立了 16 個社交及康樂中心, 鼓勵他們參與社區消閒活動。
為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人提供經濟援助
為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病人或受影響家庭而設的信託基金於二零零三年成 立,數額達1.5億元,政府其後於二零零七年及二零一一年分別注資5,000萬元,使 承擔額增至2.5億元。截至二零一一年年底,共有890 宗符合資格的個人及/或家庭 的申請獲得批准,累計發放約 1.95 億元。
醫務社會服務
醫務社會工作者派駐公立醫院和部分專科門診診所,為有福利需要的病人及/或 其家屬提供援助及服務,以協助病人康復和重新融入社會。社署加強了精神科醫務社 會工作者的人手,以配合醫院管理局的新服務措施。醫務社會工作者在二零一一年處 理了約 170 600 宗個案。
違法者服務
社署除了執行有關法例規定的法定職責外,也為違法者提供社區支援及住宿服 務,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改過自新,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
年內,社署為5720名違法者提供感化服務。感化主任的工作包括評估違法者是 否適合接受感化,並向法庭匯報,以及監督受感化人士。感化主任也為長期服刑和申 請減刑的囚犯撰寫報告,作為應否提早釋放的參考資料。
根據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的建議,社署由二零零九年十月起在九龍城裁判法 院和觀塘裁判法院的兩個感化辦事處,試行“加強感化服務先導計劃",為 21 歲以下 被定罪的青少年吸毒違法者提供更適切、有系統和深入的戒毒治療計劃
。
年內,法庭共向2854名被裁定觸犯可判處監禁罪行的年滿 14 歲的人士發出社 會服務令,判令他們執行社署人員安排的無薪社區工作,並接受社署人員監管。此 外,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提供 388 個宿位,為青少年違法者和有行為及/或家庭問題 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品格訓練
。
由懲教署和社署聯合設立的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就14至25歲以下的違 法者的判刑選擇,向法庭提出專業意見。監管釋囚計劃是社署和懲教署共同推行的另 一項服務,年內協助了816名更生人士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此外,社署也資助 一個非政府機構為更生人士提供住宿和支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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