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1 — Page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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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社會福利

“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協助年齡介乎15至59歲失業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尋找 全職工作,達致自力更生。這項計劃提供普通和深入的就業援助服務。截至年 底,共有 104 895 名綜援受助人曾參加該計劃

“走出我天地計劃”

協助年齡介乎15至29歲長期失業的健全年青綜援受助

人重投工作行列。這項計劃為參加者提供輔導和有系統的激勵性及紀律訓練,以 提升他們的自我形象、自信心和責任感。截至年底,共有1944名綜援受助人曾

參加該計劃。

“欣曉計劃”

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 12 至 14 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 顧者就業,從而達致自力更生。非政府機構會向計劃的參加者提供就業援助服務, 以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截至年底,共有 24 473 名綜援受助人曾參加該計劃

社署已委託非政府機構由二零一一年十月起,把“綜合就業援助計劃”、“走出我 天地計劃”及“欣曉計劃”延續15個月。

公共福利金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為長者及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特別需要。申請人 無須供款。這項計劃包括普通高齡津貼、高額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和高額傷殘津 貼。年底時,共有643364人領取公共福利金。年內,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總開支為

88.2 億元,較上一年增加6.4%。

意外賠償計劃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而受傷的 人士,或他們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而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 查。在二零一一年,計劃共發放563萬元援助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旨在為道路 交通意外中受傷人士,或他們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而無須考慮受 助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的責任誰屬。年內,計劃共發放 1.712 億元援助金。

緊急救濟

如有天災或其他災禍,社署會為災民提供膳食(或以現金代替膳食)和其他必需 品,並會從緊急救援基金撥出補助金,發放給合資格的災民或死者的受養人。年內, 社署在 12 宗災禍事件中為 638 名災民提供緊急救濟。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審理不服社署就綜援、公共福利金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事宜 所作決定的上訴個案。年內,委員會共就415宗上訴個案作出裁決。

防止詐騙和濫用綜援

為維持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並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社署特別調查組繼續致力防 止和打擊詐騙及濫用社會保障援助個案。社署設立了電話熱線,讓市民舉報。此外, 為了推行社區教育和宣揚守法精神,社署在所有前線辦事處設置防止詐騙資訊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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