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1 — Page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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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171

於二零

年一月發表總結報告。鑑於先導計劃的成功經驗和所取得的正面回應,社 署接納了先導計劃檢討委員會的建議,於二零一一年六月成立常設的兒童死亡個案檢 討委員會,繼續檢討兒童死亡個案。

在二零一一年,社署繼續加強打擊家庭暴力的公眾教育工作,並製作了一套以“擁 抱希望‧珍惜所愛”為主題的新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及宣傳海報,向父母宣 揚“愛惜子女、愛惜自己、愛惜生命”的信息

社署亦進一步發展“施虐者輔導計劃”,在二零一一年以試驗形式舉辦了專為女 性施虐者而設的輔導小組,

紓困措施

為減輕通脹和消費價格上升對民生造成的壓力,社署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向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標準金額,以及向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額 外發放一個月的津貼。

放寬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離港寬限

為了讓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在基於各種原因離港外遊時享有更大彈性,公共福利金 計劃下每個付款年度的離港寬限,自二零一一年二月起由每年240天大幅放寬至 305 天,而享有離港寬限的最短居港日數,亦相應地由每年90天減至60天。公共福利金 受惠人每年居港滿 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

提高非健全成年綜援受助人士的標準金額

由二零一一年八月起,綜援計劃下60歲以下的殘疾或健康欠佳成年受助人的標 準金額已經提高,與身體狀況相同的年老綜援受助人的金額看齊。新安排旨在幫助成 年綜援受助人應付因殘疾或健康欠佳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綜援計劃下改善社區生活補助金的措施

由二零一一年十月起,綜援計劃下社區生活補助金的每月金額已由120元增至 250元,其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殘疾屬非嚴重程度、健康欠佳或年老,而且不是居 於院舍的綜援受助人,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條件。

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

在二零一一年三月,社署透過獎券基金資助,推出一項為期三年的“體弱長者家 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為身體機能嚴重受損並正在輪候資助護養院宿位的長者提供 一套深入和度身訂造的全新家居照顧服務,支援長者繼續留在家中生活。當局在九龍 六個地區 (包括觀塘、黃大仙、西貢、九龍城、油尖旺及深水埗)設立了三支試驗隊伍。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

社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展開為期三年的“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 為居於社區並正在輪候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以家居為本的照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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