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0 — Page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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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351

為使中國就範,英國顯示實力,遠征軍在一八四零年六月開抵中國,於是爆發第 一次鴉片戰爭(一八四零至一八四二年)。雙方且談且戰。林則徐在初步談判失敗後遭 撤職,由琦善接任欽差大臣。其後,琦善與義律達成協議,戰事才告一段落。

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雙方簽訂《穿鼻草約》,中國割讓香港給英國。英國海 軍於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水坑口 (即現時上環荷李活道公園一帶)登陸升旗,香 港正式成為英國屬土。同年六月,義律把土地分段出售,香港開始有移民居留。

兩國政府都不承認《穿鼻草約》。中國視割地為奇恥大辱,舉國震怒,清廷於是 把琦善撤職,解京查辦。英國方面,彭瑪斯頓勳爵也大表不滿,認為香港是“一個查 無人煙的荒蕪小島”,不足以代替通商條約。

彭瑪斯頓勳爵嚴厲譴責義律漠視訓令,召回義律,另派砵甸乍爵士接任。一八四 一年八月,砵甸乍爵士抵達香港,決心以武力解決問題。一年後,砵甸乍爵士揮軍溯 長江而上,直迫南京,中英雙方終於在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訂立《南京條約》, 戰事才告平息。

當時,英國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甸勳爵在一八四一年 向砵甸乍爵士發出新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砵甸乍爵士在冬天停戰時返抵香港,對 香港的發展甚為滿意,故此在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英廷的訓令,不僅訂立通商條 約,而且要求割讓香港。

清政府還須開放廣州等五個地點作為通商口岸。該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 十月締訂的《虎門善後條約》。根據條約,華人獲准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各執一詞,最後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 八五八年)。戰爭的導火線為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這艘船船身為西式設計,配 備中式索具) 搜捕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果兩國在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 國可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時結束。第一任使節是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 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但途經大沽突遭炮轟,戰火於是在一八五九年再起, 到一八六零年才平息。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英軍發現當地環境 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後,獲得 九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爭結束,訂立《北 京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德、法、俄三國曾為中國說項,歐洲各國和日本之 後也相繼向中國要求租借土地。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為如要防衞香港,則須取得 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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