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229
可持續發展科目前隸屬環境局,負責向政府內部和市民推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 並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
。
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政府在環境方面的支出預計為117億元,佔整體公共開 支約 3.5%
防止污染
政府在擬訂政策、規劃和發展項目時,都加入環境評估程序,成效顯著。但凡呈 交行政會議而涉及環境問題的發展或政策建議,以及送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 小組委員會審閱的工程計劃,都必須包括環境影響評估。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明一個公開和有系統的架構,用以評估指定工程項目對 環境的影響,以及在有需要時制定緩解措施。條例之下訂有技術備忘錄,就環境影響 評估載列明確劃一的技術指引和準則。自條例實施以來,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共有 157 份環評報告獲得接納。此外,環保署一直推動公眾持續參與環評過程。
環境監察及審核
進行環境監察及審核,旨在核證發展工程規劃階段所作的各項假設,並監察緩解 措施的成效,從而確保每項工程都能達到在環境影響評估中所承諾的環保成效。二零 一零年,環保署處理了 120項大型工程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
大型工程項目的許可證持有人必須在互聯網上設立專用網站,公布進行環境監察 及審核所得的數據和結果。由二零零二年起,大型工程項目必須設有網上視像攝影系 統,讓市民看見工地實況。
土地用途規劃
大型的土地用途規劃研究,須進行策略性環境評估,以便在制訂土地用途計劃時 結合環境因素考慮。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在進行市區發展或重建項目的工程 技術可行性研究時,如研究範圍超逾 20 公頃或涉及的人口逾十萬,則必須同時進行 環境影響評估。這類評估是規劃研究的重要環節,有助找出主要的環境問題和可行的 緩解措施,以便併入土地用途規劃
環境管理和可持續發展
。
政府通過環保經理計劃、環境審核、環境管理系統和環保工作報告等方式,向本 港公營和私營機構推廣環境管理。目前各決策局和部門都委任了環保經理,而且每年 會就本身的環保表現發表工作報告。由二零零七年起,所有決策局和部門都會在合適 的情況下,在周年環保工作報告中就本身的工作闡述落實《清新空氣約章》所載原則 的成效。政府全力支持該約章,以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為了向私營機構加強推廣環 保工作報告,環保署特設一個網頁,鼓勵本港上市公司與持份者分享其環保/可持續 發展資料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