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就已批租土地而言,承租人(一般稱為“私人土地業權人”)如欲修改現行契約內 的條件,例如為了配合當時的規劃而進行重建,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契約或換地。 地政總署會以私人業主身分考慮這些申請。任何批准均須受可能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 限,包括繳付地價和行政費等。年內有 134 宗契約修訂和換地完成交易,涉及土地面 積約 80.66 公頃及地價 261.96 億元。
管理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
地政總署負責管理因交還、契約期滿、收地、重收土地及其他相類行動而復歸政 府所有的物業。年內,地政總署接手管理32個物業和售出十個物業。目前該署管理 的物業共478 個。
地政總署備存一份人造斜坡登記名冊,並負責約 18 700 個人造斜坡的維修及安 全。在私人執業顧問協助下,該署定期勘察這些斜坡,公眾可從地政總署網站查閱斜 坡維修責任的有關資料。年內,該署為6345 個斜坡進行了例行維修工程,並為315
個斜坡進行了穩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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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為新界原居村民執行小型屋宇政策,並負責批核重建舊村屋的申請。年 內,該署批准了1474宗興建小型屋宇的申請,以及231宗重建舊村屋的申請。此外, 該署也負責根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所載的豁免準則,處理就原居村民鄉郊物 業提出的地租豁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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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獲轉授權力,負責批核在公眾地方 22485 個地點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的
申請。
寮屋管制工作過往由房屋署執行,現已交由地政總署執行。現時
現時,市區約有
6 790 所已登記的寮屋,新界則有386800 所。年內,寮屋管制小組清拆了319 個違 例構築物及擴建物。
二零一零年四月,地政總署成立新的樹木組,就土地契約所涵蓋的樹木和園景事 宜提供意見。樹木組亦就生長在未批租和未撥用的政府土地上的樹木提供意見。樹木 組在投入服務最初的九個月內,處理了3032 宗申請和轉介。
土地轉易
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就政府土地交易提供法律意見和轉易服務,包括為所有政 府批地和修訂契約事宜草擬文件,以及查核徵用土地的業權。該處按照地政總署預售 樓花同意方案,就預售未建成樓宇單位的申請進行審批。二零一零年,共有 20 宗申 請獲得批准,涉及6694個住宅單位。此外,該處亦審批大廈公契,二零一零年獲批 准的大廈公契有 49 份 該處還處理分攤地價和地税事宜,並採取重收或轉歸行動追 討欠交的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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