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0 — Page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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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社會福利

醫務社會服務

醫務社會工作者派駐各公立醫院和部分專科診所,為有福利需要的病人及其家人 提供服務,包括給予輔導、經濟援助、其他實質援助,以及轉介康復及支援服務,以 協助這些病人康復和重新融入社會。社署加強了精神科醫務社會工作者的人手。醫務 社會工作者在二零一零年處理了約181600 宗個案。

違法者服務

社署除了執行有關法例規定的法定職責外,也為違法者提供社區支援及住宿服 務,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改過自新,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

年內,社署為6690名違法者提供感化服務。感化主任的工作包括評估違法者是 否適合接受感化,並向法庭匯報,以及監督受感化人士。感化主任也為長期服刑和申

請減刑的囚犯撰寫報告,作為應否提早釋放的參考資料

根據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的建議,社署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 和觀塘裁判法院的兩個感化辦事處,推行為期兩年的加強感化服務先導計劃,為21 歲以下被定罪的青少年吸毒違法者提供更聚焦、有系統和深入的戒毒治療計劃

年內,法庭共向3086名被裁定觸犯可判處監禁罪行的年滿14歲的人士發出社 會服務令,判令他們執行社署人員安排的無薪社區工作,並接受社署人員監管。此 外,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提供388個宿位,為青少年違法者和有行為及/或家庭問題 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品格訓練。

由懲教署和社署聯合設立的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就14至25歲以下的違 法者的判刑選擇,向法庭提出專業意見。監管釋囚計劃是社署和懲教署共同推行的另 一項服務,年內協助了341名更生人士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此外,社署也資助 一個非政府機構為更生人士提供住宿和支援服務。

青少年服務

青少年福利服務的目的,是通過一系列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服 務,協助培育年齡介乎6至24歲的兒童和青少年,令他們成為成熟、有責任感和對 社會有貢獻的市民。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截至年底,本港共有137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以中心為本的服務、外展 社工服務及學校社工服務,以綜合和全面的方式照顧青少年的發展需要。社署獲得獎 券基金撥款,為74個青少年服務單位及社區中心進行現代化工程,以優化這些服務 單位及中心的環境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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