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 社會福利
數為 3 532 個,其中包括 970 個寄養服務名額、864 個兒童之家名額、207 個住宿幼 兒中心名額,以及1491個男童院、女童院、男童宿舍和女童宿舍名額。
此外,社署也安排遭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接受領養。本港有三個非政府福 利機構根據《領養條例》成為“獲認可機構”,可替本港兒童安排本地領養,或物色合 適的海外家庭安排跨國領養。
。
年內,全港共有12間受資助的獨立幼兒中心,合共提供690個名額。另有209 間幼兒中心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繼續提供全日服務及494個暫託幼兒服務名額和 1 230 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以支援有需要的家庭。
社會保障
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為主,輔以三項意外賠償計 劃,分別是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和緊急救濟。這些計劃 由 37 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和兩個中央辦事處負責執行。
綜援計劃
綜援計劃為經濟有困難的人士提供現金援助,以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 申 請人無須供款,但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而且須符合有關的居港規定。年底時,綜援 個案共有 283 176 宗,受助人數為466 006 人。在二零一零年,綜援計劃的總開支 為 184.8 億元,較上一年減少2.4%。
。
持續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的長者如選擇到廣東省或福建省養老,可以在綜援長者 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下繼續領取綜援金。
就業援助計劃
社署透過推行各項計劃,提供切合個人需要的就業援助服務,以協助健全的失業 綜援受助人及單親家長尋找有薪工作,達致自力更生。
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由二零零八年十月起,營辦為期三年的“綜合就業援助計 劃”,協助年齡介乎15至59歲失業的健全綜援受助人尋找有薪全職工作,達致自力 更生。這項計劃提供普通和深入的就業援助服務。截至年底,共有84268 名人士曾
參加“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為協助年齡介乎 15 至 29歲長期失業的健全年青綜援受助人重投工作行列 社 署委託非政府機構於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期間,營辦第三期“走出我天 地”計劃。這項計劃為參加者提供輔導和有系統的勵志或紀律訓練,以提升他們的自 我形象、自信心和責任感。年齡介乎 15 至 24 歲的參加者,還有機會參加勞工處舉辦 的“展翅青見計劃”和“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通過就業見習取得工作經驗。截至年 底,共有 820名青年曾參加第三期的“走出我天地”計劃
劃”
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由二零一零年四月起,營辦為期18個月的第三期“欣曉計 目的是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 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從事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