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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社會福利

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透過該項支援計劃,受害人可獲得有關法律程序和社區支 援服務的資訊(例如法律援助服務、房屋、醫療、幼兒照顧等),亦可獲得情緒支援, 並在有需要時獲陪伴出席聆訊,以減輕他們的顧慮和無助感。這項計劃透過與個案社 工緊密合作,能協助受害人自強不息,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社署在二零零八年二月推行“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目的在於找出在制 度和服務提供方面的成功經驗及可改善之處,以及兒童死亡個案的模式和趨勢,從而 制訂預防策略,並促進跨專業和機構之間的合作,預防兒童死亡。檢討委員會於二零 一零年一月發表首份報告。在二零一零年年底,檢討委員會已完成檢討二零零六年及

零零七年兩年內發生的兒童死亡個案,以及先導計劃的評估工作。

在二零一零年,社署亦進一步推展“施虐者輔導計劃”,並繼續加強打擊家庭暴

力的公眾教育工作。

紓困措施

為減輕未能受惠於經濟復蘇的社會保障受助人的生活壓力,社署在六月向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額外發放一個月的標準金額,以及向傷殘津貼及高齡津貼受助人額 外發放一個月的津貼;並於八月向每名在二零一零至一一學年合資格領取綜援計劃下

與就學有關的定額津貼的幼稚園至中學學生發放一筆過津貼1,000元。

加強對長者及護老者的支援

為加強對有需要的長者及護老者的支援,政府自二零零七年起推行“護老培訓地 區計劃”,邀請各長者中心夥拍地區組織,舉辦護老培訓課程和發展護老服務。每間 參與計劃的中心均獲提供五萬元的種子基金,以開辦護老培訓課程並招募已完成培訓 的學員在區內提供護老服務。自二零零七年至今,已有114間長者中心參與計劃。

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

社署在二零零八年推出“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目的是協助缺乏家人支援及 經濟能力的長者改善家居環境。每個合資格的長者家庭最多可獲5,000元資助,以進 行家居改善工程及/或添置設備。社署已預留二億元,以供推行這項為期五年的計

劃,預計這項計劃合共可惠及四萬個長者家庭。

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試驗計劃

政府與醫院管理局合作,於二零零八年展開“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試驗計劃” 為 剛離開醫院的長者及護老者提供出院前規劃及出院後的復康和家居支援服務,以減低 長者再次入院的機會,並讓他們可以繼續留在社區安享晚年。試驗計劃在觀塘、葵青 和屯門區展開,為期三年,預計可為約二萬名長者及7000名護老者提供服務。

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二零零九年一月,社署透過重整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和社區支援服務,設立了 16 個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目的是為殘疾人士提供一站式社區支援服務,協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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