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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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公共秩序

在囚人口

二零零九年,在囚人口較二零零八年輕微下跌。部分懲教院所仍然面對擠迫問 題,整體平均收容率為93%。

ཝཱ

年內,有 14 346名成年違法者(男9520人、女4826人)被判監禁及7902名 成年人 (男6005 人、女1 897 人) 被還押羈留。有613 名青少年違法者(男388 人 女 225 人) 被判監禁,776人(男644人、女132人)被還押羈留,643人(男563人 女 80人) 被判入教導所、更生中心或勞教中心受訓。此外,有1572名違法者(男 1 252 人、女 320 人) 被判入戒毒所,另有3 571 人 (男 2 996 人、女575人)被還押 羈留,等候判前評估報告,以便讓法庭考慮是否適合判入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

心或戒毒所。

懲教署一直積極尋找機會,改善懲教設施、優化陳舊院所和紓緩部分懲教院所的 擠迫情況,例如計劃重建位於芝麻灣的院所。此外,羅湖懲教所的重建會在 2010 年 年中完成,新的院所將會提供1400個懲教名額。

評估服務

年齡介乎 14至20歲的青少年經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罪行後,可被還押羈留不超 過三星期,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進入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戒毒所。21至 24歲的年輕男性可同樣被還押羈留,以等候進入勞教中心。

二零零九年,懲教署轄下的更生事務組向法庭提交 5 132 份判前評估報告,共有 1 229 名男子和204名女子被評定適合進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或勞教中心,1546名 男子及 405 名女子適合進入戒毒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負責就 14 至 24 歲年輕男違法者和 14至20歲年輕女違法者,向裁判官和法官建議最合適的更生計劃

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教導所為年輕在囚人士提供羈留期由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懲教訓練,包括半日學 科教育和半日職業訓練,又借助童軍訓練和外展訓練活動,讓他們接受個性發展鍛 鍊。這些青少年違法者獲釋後必須從事正當職業、入學就讀或接受職業訓練,並須接 受三年的法定釋後監管。

勞教計劃在沙咀懲教所推行,對象是14至20歲的少年男違法者和21至24 歲 的青年男違法者。該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苦訓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序。少年男違 法者的羈留期是一至六個月,青年男違法者則是三至十二個月。這些青少年違法者獲 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更生中心自二零零二年七月起運作,為法庭提供另一判刑選擇,處理須參與短期 留宿更生計劃的14至20歲年輕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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