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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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267

貪污情況

二零零九年,香港的貪污情況維持穩定。廉署接獲3450 宗貪污舉報(不包括與 選舉有關的投訴),較二零零八年增加2%。當中63% (2 183 宗) 涉及私營機構、31% (1 061 宗) 涉及政府部門,而其餘 6% (206 宗)則與公營機構有關。可追查的貪污舉報 為2530宗,較上一年減少3%。

年內,廉署共接獲221宗與選舉有關的舉報,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大部分屬於性質輕微的罪行或技術性違規。

執法

執行處調查所有可追查的貪污舉報,並且採取主動出擊策略,揭發未經舉報的貪 污罪行,並不斷提升情報搜集和分析能力,全力追查貪污。廉署的執法工作受截取通 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嚴謹監察。

年內,廉署調查的主要案件包括公務員行為失當和未經許可接受貸款;涉及貪污 的上市欺詐行為、詐騙銀行貸款和保險賠償;以及飲食業的非法回佣。

截至年底,廉署正在調查的案件共1792 宗,包括 149 宗與選舉有關的案件。由 於案件的性質愈趨複雜,審訊時間冗長,加上法律環境的演變,廉署的調查工作面對 不少挑戰。雖然如此,廉署仍繼續有效執法。年內,廉署以貪污及相關罪行共檢控 342 人,並根據律政司的意見警誡54名干犯輕微罪行的人士。案件定罪率為 85%。

防貪

防止貪污處審查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工作程序和常規,並提出防貪建議以堵塞 貪污漏洞,協助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減低貪污風險;並向私營機構提供免費顧問服務

以推廣良好企業管治。

年內,防貪處進行了80項防貪審查研究,包括採購、發牌與查察制度、公共工 程、執法工作等多個範疇。防貪處在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推出新政策、法例和程序 時,迅速提供防貪建議529次,並優先處理社會關注的事件或貪污個案所揭露的問題。

防貪處應個別私營機構的要求,年內為這些機構提供免費、保密和度身訂造的防 貪諮詢服務共377次。鑑於市民對慈善機構處理捐款的問題十分關注,廉署年內與香 港社會服務聯會、香港賽馬會和香港公益金合辦研討會,提升慈善機構管治及內部監 控,並為慈善機構推出《慈善機構及籌款活動管理——防貪錦囊》。

社區教育

社區關係處負責教育公眾認識貪污的禍害,並爭取市民支持肅貪倡廉工作。除了 在社區推廣倡廉活動,該處又為個別行業及透過大眾傳媒推廣反貪意識。

年內,廉署繼續與商界攜手,合力推廣誠信管理。廉署在九月為中小企舉辦誠信 會議,並編製實務指南,協助中小企在金融危機中提升防貪能力。社關處繼續在專業 團體所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中主持誠信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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