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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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169

青少年罪犯服務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旨在協助曾觸犯法紀或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以免他們再度 違法。現時全港共有六支社區支援服務隊提供這項服務,其中一支服務隊由社署營 辦,其餘五支則由非政府機構營辦

家庭會議計劃由社署和香港警務處合作推行,目的是協助在警司警誡計劃下第二 次接受警誡,又或需要三個或以上機構提供服務的青少年。社工、警務人員、教師和 受警誡青少年的父母會攜手合作,為青少年制定最佳的處理方案。

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

社署採取不同的方法,為吸毒者提供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截至年底,社署共資 助 14 間自願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和中途宿舍、七間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以及 兩間為已戒毒者而設的交誼會所。年內,社署根據《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發牌) 條例》,向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發出或續發 23 張豁免證明書和 17 個牌照。

駐校社工服務

截至年底,有484所中學各獲派一名駐校社工,協助在學業、社交和情緒上有問

題的學生,使他們得以善用教育機會,

“共創成長路 -賽馬會青少年培育計劃"

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全港共有231所中學推行“共創成長路 -賽馬會青少 年培育計劃”。這項有時限的計劃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資助,在二零零五至零 六學年推出,目的是促進初中學生的全面發展,令他們成為有責任感的年青人。

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

自二零零五至零六財政年度起,社署每年獲1,500萬元經常撥款,以推行地區青 少年發展資助計劃。這筆撥款用於直接提供現金援助和推行地區計劃,以照顧家庭或 主流教育制度未能滿足的弱勢兒童及青少年的發展需要。

青少年就業支援服務

二零零九年,受資助的非政府福利機構繼續運用3000個獲分配名為“活動工作 員”的有時限職位,聘請有需要的青少年協助社工推展與服務有關的活動,讓青少年 取得工作經驗

兒童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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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撥款三億元設立兒童發展基金,目的是為弱勢社羣兒童提供更多個人發展機 會,從而減少跨代貧窮。基金計劃會協助參加者訂立和實踐個人發展計劃,以及培養 建立資產的習慣,為長遠發展作好準備。

兒童發展基金首批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已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由非政府機構在 全港七個地區或區域推行,共有750名兒童受惠,基金第二批計劃將於二零一零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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