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9 — Page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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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145

醫療規管工作

醫護專業人員

根據現行法例,共有 12 類醫護專業人員須向有關的管理局或委員會註冊,才可 在香港執業。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12424名醫生、2143 名牙醫、 6 119名中醫、38641名護士(包括註冊及登記護士)、4525名助產士、1878名藥 劑師、118 名脊醫、2202 名物理治療師、1354名職業治療師、2766名醫務化驗師、 2 004 名視光師及1700名放射技師,已向本身所屬的管理局或委員會註冊。

如要註冊成為在香港執業的註冊中醫,必須圓滿完成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 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中醫組認可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並須通過 執業資格試。中醫註冊設有過渡安排,凡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前一直在香港執業的 中醫,都具資格成為表列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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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中醫可按本身的執業經驗及學歷,分別通過直接註冊、接受註冊審核或報考 執業資格試的途徑,成為註冊中醫。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分別在六月及八月,舉行 了二零零九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第1及第II部分考試。截至年底,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 員會註冊的中醫有6 119名(包括71名獲有限度註冊的中醫),表列中醫則有2786名。

西藥

香港的西藥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衛生署按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權限, 為西藥註冊和審批其銷售申請,向藥物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簽發牌照, 並與警方合力打擊受管制藥物的非法銷售活動。該署也執行與毒藥、抗生素及危險藥 物有關的法例管制。

二零零九年,獲批准的藥劑製品註冊申請共有5013 宗。截至年底,在香港註冊 的藥劑製品共有19588項。

政府因應二零零九年首季發生的藥物事故,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成立香港 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討現行的規管和監控藥劑製品機制。

委員會的報告已於二零零九年年底完成,就現行藥物監管機制的各個方面,包括 藥物生產、分銷、進口及轉口、採購、公私營醫療體系的藥物供應及交收、藥劑製品 監控、藥物安全監測、違規的懲處,以及風險資訊傳遞、教育和培訓等,提出了 75 項建議。政府下一步會與藥劑業界攜手落實建議。

中醫藥

中藥受《中醫藥條例》規管。任何人從事中藥材零售或批發,或中成藥製造或批 發,都須申領牌照。所有中成藥也必須註冊,才可在香港銷售、進口或管有。香港中 醫藥管理委員會是現時負責制訂和推行中醫藥規管措施的機構。委員會分別在二零零 三年四月和十二月開始接受中藥商牌照和中成藥註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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