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工商業
方便營商
政府承諾取締繁瑣規則和簡化規管措施,使本港享有-
滿生機的營商環境,並且 得以持續。政府在二零零六年一月成立的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負責督導方便營商的 工作。諮詢委員會由商界、學術界、專業界別和政界的代表,以及有關決策局的高層 官員組成,業界代表也可通過參與各方便營商專責小組的工作,提供他們的意見。在 諮詢委員會及其轄下工作小組的指導下,政府進行規管檢討和採取措施,使政府規例 及程序更利於商界運作,並減低商界因遵從政府規例及程序而引致的成本負擔。諮詢 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也提供了有效平台,讓政府就新規管建議徵詢商界意見和研討實
施細節。
二零零七年二月,政府推行“精明規管”計劃,務求進一步改善本港的營商發牌 程序,優化營商環境。計劃的目的是提升各有關決策局及部門發牌工作的效率、透明 度及方便營商程度,從而減輕商界因遵從規管而引致的成本負擔。現時約有30 個提 供營商發牌服務的決策局及部門參與這個計劃。政府為主要商業界別成立營商聯絡小 組,以促進決策局及部門與業界就發牌及規管事宜的溝通。
政府並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設立營商諮詢電子平台,讓商界查閱各項可能 影響他們營商的擬議規例、行政措施及程序的諮詢資料,同時也可提出意見。政府在 改善香港營商的整體發牌環境方面取得良好進展。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的方便營商部,負責統籌政府推行 的各項方便營商措施,並為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及其轄下各工作小組提供秘書處和其 他行政支援服務。
進出口文件
香港特區是一個自由港,對進出口文件訂定了適切而恰當的規定,務求便利合法 貿易。大部分產品進出本港都無須領取許可證。產品如須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也只是 為了使香港履行國際義務,以及為了保障公眾衞生和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知識產 權,或確保香港能繼續獲取高科技技術和產品。
香港特區同時也實施產地來源簽證制度,方便本港貨品出口往海外市場。
道路貨物資料系統
香港於二零零九年制定附屬法例,為推行“道路貨物資料系統”作好準備。該系 統是為便利道路貨物清關而設的電子系統。規例訂明強制使用該系統以電子方式預報 貨物資料時的有關詳情,以及在強制實施前設立一段為期18個月的確切過渡期
當“道路貨物資料系統"於二零一零年開始運作後,除了被選定須予檢查的貨車 外,所有選用該系統的跨境貨車均可在陸路邊境管制站獲得便捷的一體化清關服務。 此外,該系統亦會為香港海關提供更大的空間,便利多模式貨物轉運(例如陸路轉至 空運或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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