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8 — Page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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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23

由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調解服務工作小組,主要目的是在香港推廣使用調解服

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除了掌管律政司外,也是行政長官的法律顧問和行政會議的成員。律 政司司長還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和執業律師聯絡委員會的主席、撲滅罪行委員會的副 主席,以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和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委員。

在所有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或對其提出的訴訟中,律政司司長是香港特區政府的 代表。律政司司長也負責草擬所有政府法例。

律政司司長負責香港特區的所有檢控工作。決定應否就某宗案件提出檢控,以及 在決定檢控後着手進行檢控工作,都是律政司司長的職責。

律政司向政府各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轄下設有五個律政科別,各由- 名律政專員掌管,他們獲律政司司長轉授若干權力和職責。

民事法律科由民事法律專員掌管,負責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見,草擬商業合約 及專營權文件,並代表政府進行民事訴訟、仲裁和調解

國際法律科的主管是國際法律專員,負責就國際公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科內 律師也參與特區政府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兩者之間的協議或安排而進行的談判,並以 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該科還負責處理由外地或香港特區提出

的國際司法合作請求。

法律草擬科由法律草擬專員掌管,負責草擬一切法例(包括附屬法例),並協助當 局完成把草擬的法例提交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審議的程序。該科還編製《香港法例》的 活頁版,並維持香港法例電腦資料庫的運作。市民可在互聯網上登入該資料庫查閱資 料。

法律政策科包括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在內,由法律政策專員掌管。該科就政府 研究的種種課題,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資料和意見,並就影響司法、人權、憲制法、

內地法律和《基本法》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刑事檢控專員掌管刑事檢控科。該科的律師負責處理大部分刑事上訴案件,包括 向終審法院提出的上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和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大多數由他們進 行檢控。如有需要,他們會到裁判法院出庭檢控。該科也就刑事法律向執法機關和政 府其他部門提供法律意見。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由律政司司長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轉交的課題,並擬備 報告書。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官、學者、執業律師和社會賢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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