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17
向他們講述全港性的規劃和發展事宜。二零零八年,為區議員舉行這類簡介會的部門 首長包括規劃署署長、運輸署署長及路政署署長
由行政長官主持的首屆地方行政高峯會在二零零八年五月舉行,提供了有效的平 台,讓政府高層官員、區議員及地區人士就地區事務進行直接溝通和意見交流,同時 也讓政府更了解公眾的關注點。該高峯會有超過800名區議員、地區組織成員及政府 官員出席,當中包括行政長官及決策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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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與區內居民保持直接溝通,各區議會都推行會見市民計劃,讓市民約見區議 就區內問題發表意見。這項計劃深受市民歡迎,為區議會提供直接途徑,收集市 民對區內事務和全港事務的意見。此外,不少區議員已設立議員辦事處,與選民保持 聯繫,以便更有效回應區內居民的需求。
全港各區都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區議會正 副主席、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代表。區 議會和各政府部門可通過地區管理委員會商討地區事務,加強協調和合作,從而解決 需要不同政府部門攜手處理的地區問題,確保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為促進社區和諧和推動市民參與地區事務,全港 18 區都設有分區委員會,就地 區問題提出意見,並協助籌辦社區活動和政府宣傳運動。截至年底,全港共有63個 分區委員會。
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 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宣誓,以及把通過區議 員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提出的事項及個案,轉介有關部 門或機構處理。二零零八年,各諮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共為181 萬人 次提供了服務。
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
《基本法》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詳情如下:
產生辦法
第一屆
第二屆
第三屆
(1998-2000)
(2000-2004)
(2004-2008)
(一)分區直接選舉
20
24
30
(二) 功能界別選舉
30
30
30
(三)選舉委員會選舉
10
6
60
6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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