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8 — Page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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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257

整體策略和統籌工作

政府多管齊下,從立法和執法、預防教育和宣傳、治療和康復服務、研究,以及 對外合作這五方面入手,對抗吸毒問題。

禁毒常務委員會就制訂禁毒策略,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 由來自醫療、青少年服務、教育、社區服務、法律及禁毒界別的人士組成。在二零零 八年,除主席外,委員會的成員包括17名政府及非官方委員。政府人員是禁毒專員 及衛生署一名代表。此外,在新加坡和香港政府一項互相委任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安排 下,新加坡中央肅毒局局長以委員身分參與委員會的工作。

由於近年青少年吸毒人數趨升,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施政報告》中 公布,委任身為撲滅罪行委員會副主席的律政司司長領導一個高層次跨部門專責小 組,打擊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以既有的滅罪及反吸毒網絡(包括禁毒常務委員 會和撲滅罪行委員會) 為基礎,全面整合策略,推動跨決策局和跨部門的工作,並加 強與非政府機構、相關人士和社區之間的合作,推展禁毒事務。

專責小組已總結其工作,並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發表報告。報告載列多項 短期以至長期推行的建議,涵蓋五管齊下禁毒政策的各個方向,以及推動社會對青少

年的關懷文化。

立法工作

當局定期進行檢討,以確定是否需要修訂現行條例,應付不斷轉變的吸毒情況。

治療和康復服務

禁毒處與禁毒伙伴合作,提供多種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協助不同背景的吸毒

者。主要服務包括懲教署推行的強迫戒毒計劃、衛生署的美沙酮自願門診治療計劃 以及非政府機構的自願住院戒毒計劃。醫院管理局轄下七家物質誤用診所,為吸毒者 提供精神科治療服務。此外,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所開辦的濫用精神藥物者 輔導中心,為吸食危害精神毒品的人提供以社區為本的服務。在十二月,有兩個新的 轉導中心投入服務,使中心總數增至七個

根據《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 (發牌)條例》,為四名或以上藥物倚賴者提供自 願住院治療或康復服務的治療中心,一律須向社會福利署申領牌照,以確保這些治療 中心符合目前的安全和管理要求。截至年底,有 13 個治療中心已取得有效牌照經營, 而社會福利署已向26 個在條例生效前已營運的治療中心發出豁免證明書。

近年吸食危害精神毒品的人數上升,禁毒處在二零零八年年初推出一項為期兩年 的試驗計劃,為吸毒青少年作身體檢查,並與他們進行動機式晤談。計劃旨在擴闊網 絡,俾能及早在社區層面辨識吸毒者(特別是年輕及間歇吸毒者),並作出介入。

禁毒處繼續與其他相關人士緊密合作,落實香港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第四個三年 計劃 (二零零六至二零零八年)的建議。計劃的主要建議包括加強醫生與非政府機構之 間的合作,以應付吸毒者的醫療需要,並擴大及早介入工作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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