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 129
組織架構
食物及衛生局負責就本港的醫護服務制訂政策和分配資源,也確保這些政策能夠 有效地推行,以保障和促進市民的健康。該局為每名市民提供全面的終身醫護服務, 並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
衛生署是政府的衛生事務顧問,也是執行醫護政策和法定職責的部門。該署致力 推行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
醫院管理局 (醫管局)在一九九零年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成立,屬法定機構, 負責提供公立醫院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醫管局通過轄下覆蓋全港的七個聯網內的多家 醫院、專科診所、普通科門診診所及外展服務,為病人提供醫療及康復服務。
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出任主席,成員包括 11 名來自 社會不同界別的人士。委員會旨在定期檢討本港的醫療服務,並制定長遠計劃,從而 確保本港的醫療系統能持續發展。
醫療改革
二零零五年七月,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就日後提供的醫療服務發表了一份 討論文件,當中的建議獲市民廣泛支持。文件載述的主要建議包括:
更着重基層醫療服務,推廣家庭醫生概念
(二) 公私營服務加強合作,公營醫療機構專注於須優先處理的範疇;
(三) 對於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在康復期間的病人,盡可能安排社區護理;以及
(四)利用資訊科技,建立全港電子病歷系統。
根據委員會的建議,政府在二零零八年三月發表《掌握健康掌握人生》醫療改革 諮詢文件,提出下列各方面一整套相互關連的改革建議,並進行為期三個月的第一階 段公眾諮詢:
改善基層醫療服務;
(二)推動公私營醫療協作;
(三)發展電子健康記錄互通;
四)強化公共醫療安全網;以及
(五) 改革醫療融資安排。
。
醫療改革第一階段公眾諮詢報告在十二月發表,總結了社會各界及市民提出的意 見。諮詢結果顯示,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有需要進行醫療改革;市民對服務改革建議有 明確共識,認為政府應把建議付諸實行。大部分市民也認為有需要處理醫療融資問 題,使醫療系統得以持續發展。他們大都認同應繼續討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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