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7 — Page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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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347

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德、法、俄三國曾為中國說項,歐洲各國和日本之 後也相繼向中國要求租借土地。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為如要防衛香港,則須取得 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的條約,中國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 圳河的地域,以及235 個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英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兩 國,而非對付中國。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中國仍然保留該處的行政 權,“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女皇會同 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在此之前,英國人已在一八九 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仍有零星反抗,但後來終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

-部分,但與市區分開管理。

初期發展

香港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居民的 生命財產,不過,仍然有很多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一八五一年,香港有 人口 32 983 人 (華人有 31 463 人,佔總人口的 95%);

佔總人口的95%):一九三一年,人口增至 878 947 人 (華人有859425人,佔總人口的 97.8%)

香港的華人只求不受干擾,故在港英政府的開明統治下,都能安居樂業。香港漸 漸成為中國移民的聚居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船,在 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 艘。香港主要與中國通商,因此不 得不順應中國習慣,在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在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香 港也隨之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模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由 政府委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議員在一八五零年委出,至一八 八零年才有華人議員(新加坡出生的律師伍才(又名伍廷芳))。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 有非官守議員,而首位華人議員 (周壽臣爵士)則在一九二六年委出。長期以來,香港 總商會和非官守太平紳士這兩個選舉團體,都有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 項安排已在一九七二年終止。

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數次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肯,稱香港華人佔 多數,難以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 以選舉方式選出部分成員。衛生局其後在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內地借調官員管理華人,但這種並行的政制從未認真施行 由於罪案日多,這個制度終於在一八六五年廢除,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取代, 同年英廷大幅修訂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如任何法例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 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總督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採取自由放任政策,把香港發展為開 放營商貿易之地,一切秉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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