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7 — Page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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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公共秩序

懲教署轄下的更生事務組(評估)會就犯人是否適宜進入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 中心或戒毒所,向法庭提交評估報告。二零零七年,該組撰寫了 5 409 份判前評估報 告,共有 1213 名男犯和 160名女犯被評定適宜進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或勞教中心, 1 369 名男犯及 308 名女犯適宜進入戒毒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負責就 14 至 24 歲年輕男犯和 14 至 20 歲年輕女犯,向裁判官和法官建議最合適的更生計劃。

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教導所為年輕犯人提供懲教訓練,羈留期由最短六個月至最長三年不等。教導所 為所員提供半日學科教育和半日職業訓練,又借助童軍訓練和外展訓練活動,讓所員 接受個性發展鍛鍊。所員獲釋後必須從事正當職業、入學就讀或接受職業訓練,並須 接受法定的三年釋後監管。

勞教計劃在沙咀勞教中心推行,對象是 14 至 20 歲的少年男犯和21至24歲的 青年男犯。該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苦訓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恒。少年男犯的羈留 期是一至六個月,青年男犯則是 3 至 12 個月。所員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 管。

更生中心自二零零二年七月起運作,為法庭提供另一判刑選擇,處理須參與短期 留宿更生計劃的 14 至 20歲年輕罪犯

教育

未滿 21 歲的囚犯須參加學習班,課程由合資格的教師任教。懲教署會鼓勵他們 參加本地及海外的公開考試。

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在一九九五年通過籌集慈善捐款成立,為有意進修的囚犯 提供經濟援助,資助他們繳付學費或考試費和購買參考書籍。

職業訓練

為幫助年輕囚犯順利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懲教署設有職業訓練課 程,為未滿21歲的囚犯提供訓練,讓他們學習就業技能,考取認可資格,並養成良好 的工作習慣。

懲教署為自願接受職業訓練的本地成年囚犯提供釋前職業訓練,包括在勵新懲教 所職業訓練中心提供的全日制訓練,以及在其他成人院所提供的部分時間制訓練。

懲教工業

懲教署工業組依據法例,安排成年囚犯從事工作,讓他們既有寄託,又可培養良 好的工作習慣和責任感,並建立自信。此外,工業組也會安排他們學習各行各業的技 能,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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