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6 — Page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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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政制和行政

一九七一年制定的《核數條例》規定,審計署署長負責審核政府帳目,並把報告 書呈交立法會主席省覽。審計署署長也負責審核外匯基金、香港房屋委員會、五個營 運基金、六十多個法定和非法定基金,以及其他公共團體的帳目;此外,還負責審查 本港各類政府補助機構的營運財政狀況

審計署的審計工作分為兩大類,其一是審核帳目是否妥善的工作,其二是衡工量 值式審計工作。前者的目的,是確保政府及受審核團體的財政和會計帳項,一般都準 確妥當。《核數條例》賦予審計署署長法定權力,審核帳目是否妥善。

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目的是就政府總部決策局、政府部門、專責機構、其他公 眾團體、公共機構或帳目須受審核的機構,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效率和 效益,提供獨立資料、意見和保證。審計署署長須按照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在一九九 八年提交臨時立法會的一套準則,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但對部分公共機構,審 計署署長則按照法定權力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呈交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後,會由政府帳目委員會審議。

二零零六年,審計署署長提交了三份報告書,其中一份關乎上一財政年度政府帳 目的審核證明,其餘兩份是衡工量值式審計的結果(二零零六年三月的第四十六號報告 書及二零零六年十月的第四十七號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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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號報告書涵蓋九個題目 政府帳目委員會從中選出三個題目進行公開聆

訊:

收取裁判法院判處的罰款;

香港電台:財務控制及資源管理;以及

香港電台:管治及策略管理

第四十七號報告書涵蓋 11 個題目 政府帳目委員會從中選出三個題目進行公開

聆訊:

短期租約的管理:

醫院管理局:未清繳醫療費用的管理:以及

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減免醫療收費的管理。

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備受公眾關注。審計署的建議大致上獲得受審核機構接納。

審計署署長就其他公共團體帳目擬備的報告書,均依照管制這些團體運作的法 例,提交有關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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