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經濟
財務狀況
在計及發行政府債券及票據的收入後,政府綜合賬目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錄得 盈餘 214 億元。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終結時,累積結餘達2,960 億元。這些結餘是 政府的財政儲備,可用來應付任何或有負債,亦可確保政府能夠應付收支方面的短期
波動。
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已計入發行的政府債券及票據的政府總收入為2,636 億元, 開支則為2,422 億元。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及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修訂預算)的收入 來源和開支項目的詳情載於附錄6表6.
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公共開支合共2,571億元。與上年度比較,公共開支以名義 計算減少 5.1%,實質計算則減少3.5%。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的公共開支約有517 億 元 (即 20.1%) 屬非經常開支。按政策組別分類的公共開支分析載於表7。公共開支增 長率與經濟增長率的比較載於表8。
收入來源
香港的稅率低,課稅制度簡單,執行費用並不高昂。政府致力打擊逃稅,並減少 避稅機會。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為利得稅 (25%)及薪俸稅(14%)。其他重要收入來源 包括物業及投資 (6%)、公用事業和政府服務的各項收費(6%)、地價收入(13%)、博 彩稅 (5%)、差餉 (5%)、印花稅(7%)及應課稅品稅 (3%)的收入。各項主要收入來源 載於附錄6圖2
稅務局徵收的税款約佔政府總收入的53%,其中包括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 印花稅、博彩稅、遺產稅和酒店房租稅。利得税、薪俸稅及物業稅(包括個人入息課 稅) 根據《稅務條例》徵收。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共佔政府總收入約41%。納稅人會 按三種不同入息來源接受評稅,即營業利潤、薪俸和物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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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本港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所得的純利,才須繳納利得稅。二零零四至 零五年度,非有限公司的營業利潤按 16%的稅率繳納利得稅,而有限公司則繳納 17.5%的利得稅。
利得税款首先按上一課稅年度賺取的利潤暫繳,其後再根據課稅年度實賺利潤予 以調整。一般來說,賺取應評稅利潤時所需的一切開支,均可從該利潤中扣除。有限 公司支付的股息無須預扣稅款。利息收入(財務機構的利息收入除外)以及從有限公司 收取的股息,也可免徵利得稅。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政府徵收的利得稅總額約為 586 億元,佔政府總收入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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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根據在香港獲得或賺取的薪酬徵收。薪俸稅的課稅標準和繳稅辦法(包括暫 繳稅款)與利得税的相若。薪俸税按遞增稅率計算,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的計算辦法是 先減去可扣除項目及免稅額,餘下首個、第二和第三個三萬元分別以2%、8%和 14%的稅率徵收稅款,其餘入息則徵收20%的税款。不過,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款均不 會超過標準稅率,即入息總額的16%。夫婦的入息是分開申報和評税的, 不過,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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