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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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康體藝術

為向市民提供更完善的服務,該署自二零零二年開始在轄下的康樂場地分階段推 行新運作模式。現在,場地經理會提供一站式服務,而市民則可於149 個場地預訂康 樂設施,報名參加康體活動,繳付有關費用,並就使用康樂設施和安排體育活動事 宜,獲得專業意見和協助。

為響應政府的綠化香港政策,該署年內推行大規模的植樹計劃,在公園、遊樂場 和路旁廣植樹木,並舉辦各類教育和社區活動,向市民宣揚綠化環境的重要信息。

政府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籲請各界展開大規模改善環境行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響應小組的呼籲加強執法,尤其於公眾假期和周末,在全港 18 區檢控不合衛生的行為 (例如在康樂文化場館和設施亂拋垃圾和隨地吐痰)。年內,該署職員向亂拋垃圾或隨地 吐痰的人士發出七十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文化藝術

政府的政策是營造一個有利表達自由和藝術創作的環境,藉此鼓勵市民自由地全 面投入文化藝術生活。該政策包含四大元素:尊重藝術的表達自由和創作自由:提供 接觸藝術的機會;鼓勵多元化和平衡的藝術發展;以及提供場地、撥款、教育和行政 等發展文化藝術的必要環境及條件。

委員會

政府於二零零四年設立了四個委員會,即表演藝術委員會、博物館委員會、圖書 館委員會和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負責就文化藝術的發展政策和策略,向民政事務局 局長提供意見。前三個委員會會參考文化委員會的政策建議,制定文化設施及服務的 發展策略和計劃。

除了鼓勵社會人士支持並與各界合力推展文化藝術活動外,各委員會亦會竭力提 高公眾對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和文學藝術的興趣和認識。

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就如何在香港推廣、保存、研究和進一步發展粵劇的事宜, 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藝術發展局於一九九五年依據法例成立,專責策劃、推廣和支持本港所有藝 術(即文學、視覺、表演、電影、媒體藝術)及藝術教育的整體發展。

藝發局致力開創有利藝術發展的環境,通過設立三年資助、一年資助、中介計劃 及計劃資助等資助模式,支持本港藝術家和藝團作多元化發展。為促進本港藝術持續 蓬勃發展,藝發局支持一項嶄新的營運措施模式——“PIP 快樂共和”試驗計劃。按 照該項計劃,劇場組合將會以駐場藝團形式在香港藝術中心運作。

除了為本港藝術家和藝團提供資助外,藝發局積極與不同政府部門、私營及公營 機構合辦各類型活動,讓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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