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5 — Page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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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293

更生中心自二零零二年七月起運作,為法庭提供另一判刑選擇,處理 14至20歲 須接受短期留宿更生計劃的年輕罪犯。計劃包括兩個階段,而罪犯在兩個階段的總羈 留期為三至九個月。首階段為年輕罪犯提供兩至五個月在懲教院所的訓練。在第二階 段,年輕罪犯在中途宿舍形式的院所留宿一至四個月,其間可外出工作,修讀職業訓 練和教育課程,並且參與社會服務。年輕罪犯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教育

未滿 21 歲的囚犯須參加學習班,課程由合資格的教師任教。學習班採用教育統 籌局認可的教科書及懲教署編寫的輔助材料作為教材。懲教署鼓勵囚犯參加香港考試 及評核局和其他本地及海外考試機構主辦的公開考試。年輕囚犯可修讀至會考程度的 正規課程,並可以學校考生身份參加香港中學會考;成年囚犯則可以自修生身分參加 該考試。囚犯亦可參加英國城市專業學會或倫敦工商會考試局的公開考試,考取認可 資格。

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於一九九五年通過籌集慈善捐款成立,為有意進修的囚犯 提供經濟援助,資助他們繳付學費或考試費和購買參考書籍。

職業訓練

為幫助年輕囚犯順利重返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懲教署設有職業訓練課 程,為未滿21歲的囚犯提供訓練,讓他們學習就業技能,考取認可資格,並養成良好 的工作習慣。

懲教署提供多種訓練課程,以配合囚犯的學習能力及需要。這些職業訓練課程均 切合本港工商業的需求,使囚犯獲釋後有較佳的就業機會。部分課程協助囚犯考取英 國城市專業學會的職業資格證書,部分訓練課程則協助囚犯達到一定程度,以報考職 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和製衣業訓練局的工藝測試或考試。

懲教工業

懲教署工業組按照法例為囚犯提供工作。除健康欠佳者不適合工作外,工作可令 已定罪的囚犯有所寄託。通過工作,囚犯得以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責任感,建立自 信,學習如何參與團隊運作,以及掌握不同行業的基本技能

年內,平均每日約有6992名囚犯從事生產工作。懲教院所的工場主要為政府部 門和公營機構提供各類產品和服務。產品計有政府家具、職員制服(包括皮帶、公事包 和皮鞋)、醫院被服、垃圾桶和交通標誌。他們也生產公路和基建工程的鋪路磚、行人 路鋪板、街板和路邊石壆塊等預製物品。這些工場為醫院、診所和救護站提供洗熨服 務,也為公共圖書館釘裝書籍,並為一些政府部門提供印刷服務和製造文件夾、信封 等。懲教工業在年內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相當於市值 4.62 億元。

囚犯福利服務

懲教署囚犯福利主任負責照顧囚犯和羈留者的福利,協助他們處理因入獄或羈留 而引起的個人問題及困難。除進行個別及小組輔導外,囚犯福利主任還協助成立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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