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219
交通管理
要運輸系統運作安全有序,有效的交通管理不可或缺。《道路交通條例》賦予政 府這方面的監管權力。政府已在多個範疇引進最新科技,務求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效 率和成效。
牌照服務
截至二零零五年年底,共有 1 782 702 名領有駕駛執照的司機、534246 輛領有 牌照的私家車輛和 6 394 輛政府車輛。領有牌照的私家車共有 350 753 輛,其中 27 032 輛為年內新登記的車輛。登記貨車總數達121 816 輛,其中75522 輛為輕型 貨車、 42 794 輛為中型貨車、3500 輛為重型貨車。學習駕駛的人數平均每月有
3,890人。
自一九八四年八月實施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以來,在《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 條 例》的規定下,法庭共頒布74549項取消駕駛資格的命令,而運輸署共發出734 103 份警告通知書。二零零五年,這兩項數字分別為2948項及44574份。過去五年, 共有 474 005 名駕駛人士因觸犯上述條例附表所列的罪行而被記分
駕駛改進計劃
。
駕駛人士可自願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法庭更獲賦權指示干犯《道路交通(違例駕駛 記分)條例》表列罪行,而被記下違例駕駛分數五分或以上的駕駛人士參加課程。修畢 課程並獲駕駛改進學校頒發課程證書的駕駛人士,會獲當局從違例駕駛記分總分中扣
減三分。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間,接近6300 名駕駛人士曾修習駕駛改 進課程。曾修習課程人士對課程的回應大致正面和令人鼓舞。他們認為課程對改進駕 駛行為和態度非常有用。在修習課程的人士中,約76%在修畢課程後六個月內沒有被 記下新的違例駕駛分數。
電腦化駕駛考試筆試
。
為了提供更優質的顧客服務,並簡化駕駛執照考試的程序,運輸署於二零零三年 十月把筆試電腦化。進行筆試的目的,是評核考生對《道路使用者手則》的認識。考 生可於完成筆試後即時得知考試成績,如果筆試及格,更可在15分鐘內預約路試日 期。由於可更有效運用資源,運輸署得以由二零零四年七月起合併兩個排期事務處。 此外,輪候筆試的平均時間已由二零零二年的 40 天,縮短至二零零五年的 25 天。
車輛檢驗
車輛檢驗工作旨在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維修妥善。政府規定所有公共服務車輛 貨車和拖架必須每年檢驗一次。二零零五年,四個政府驗車中心共檢驗了 197000 輛 車輛。車齡超過六年的私家車和重量不超過 1.9 公噸的輕型貨車,均須每年到指定的 私營車輛測試中心驗車。年內,全港22個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共檢驗了 186000 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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